传统录音机和数码录音笔在信道中的差异
2011-12-28邓宗权邱立欣
湖南警察学院学报 2011年6期
邓宗权,邱立欣
(天津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天津 300061)
传统录音机和数码录音笔在信道中的差异
邓宗权,邱立欣
(天津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天津 300061)
语音是重要的法庭证据。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各种各样的语音采集设备出现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从传统的录音机到数字录音笔、手机、MP3,语音采集经历了由模拟信号到数字信号的转换过程。不同的采集设备和方法会造成语音的信道差异。传递语音信号的通道,如:传统录音机和数码录音笔由于各自的频率响应性能不同,对信号施加的影响也不同。传统录音机传递的是连续变化的模拟信号,数码录音笔传递的则是以有限个“1”和“0”的代码组合成为信息的数字信号,两者是现在普遍应用的两种信号模式。研究表明:信号通道对于语音识别,特别是自动语音识别的影响是明显的,但是对于图谱视觉检验的影响、影响的程度如何还尚待进一步的深入研究。
信道;模拟信号;数字信号
引言
视听资料(Audio-Video Materials,AVM)是以数字化形态为特征的、证明案件事实情况的新的证据形式,视听资料包括数字化的语音、图像资料,以及广义的计算机存储资料,在数字化的视听性能方面达到了高度的统一①崔景旭等.《视听资料检验》.警官教育出版社.2004,第1页。。视听资料作为一种独立的诉讼证据,分别在1898年、1991年、1997年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②崔景旭等.《视听资料检验》.警官教育出版社.2004,第3页。。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以后,录音录像设备的使用在社会各界逐渐普及,使得录音、影像资料在各类案件中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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