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组腐败需制度反思
2011-12-28舒圣祥
浙江人大 2011年10期
■舒圣祥
巡视组腐败需制度反思
■舒圣祥
2011年初,湖北省委第六巡视组13人在国家级贫困县湖北秭归巡视20余天总共花费80多万元。秭归县委办公室随后回应称,费用包括历年的接待费,但对于其中1万多元礼品费、给巡视组相关领导购买手机以及巡视组将平板电脑带走的事实等均未作任何说明。
新闻出来后,最慌张的无疑是秭归县领导:浪费公帑贿赂上级官员尚且不说,由于自身“保密工作”不到位,竟将省委巡视组一干领导皆“连累”了,这可如何是好?于是,赶紧给出情况说明,孰不知破绽百出。一来,秭归县历年接待上级领导和外来客人的费用,绝无可能只有区区80万元;二来,秭归县的财政开支采取的是“一事一审核”的方式,绝无可能将历年接待费夹杂到巡视组花费里进行财务审核;三来,《县委办公室关于解决省委第六巡视组进驻秭归工作经费的请示》这一文件本身就是接待巡视组花费的明证。
巡视制度,是党为了落实上下级监督而实行的一种内部自我监督模式。巡视组的主要工作,就是监督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相关履职情况,其中很重要的一项是“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自身廉政勤政的情况”。换言之,巡视组是为了预防、发现官员腐败而去,可在糖衣炮弹之下,却成了“巡视钱进”的“腐败组”,这不仅背离了制度的初衷,还新增了一个集体腐败的途径。
更让人忧虑的是:巡视组成“腐败组”、“钱进组”,只是偶然曝光的个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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