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问地铁电梯逆行事故
2011-12-25赵雨吉林大学中文系副教授
检察风云 2011年15期
关键词:电梯
赵雨 吉林大学中文系副教授
2011年7月5日上午9点36分,北京市轨道交通四号线动物园站上行电扶梯发生溜梯事故。究竟是谁该承担事故责任?电梯厂商、地铁公司、公众、政府管理部门等各方角色都该做哪些反思?
地铁逆行事故的人文追问
7月5日北京地铁四号线发生的扶梯逆行事故,酿成了1死30伤的惨剧,在事故中死亡的是一个年仅12岁的孩子。这一事件牵动着无数公众敏感的神经。媒体调查发现,在2009年北京地铁就发生过类似的事故,而出事电梯也和半年前深圳地铁扶梯逆行事故的电梯一样,皆由奥的斯(OTIS)公司生产。事故发生后,北京地铁站内其他“奥的斯”品牌的电梯都已停运待查。在今天的中国社会,地铁已经成为大城市公共交通系统的基本运输方式,甚至一些不具备配套管理水平的中型城市也在纷纷开建地铁工程,被媒体报道称作“地铁大跃进”。地铁逆行事故发生后,终日在地铁站穿梭往来的公众当然会有仿佛身临其境的心悸之感,人们不禁追问这一事故发生的真实原因,而且,人们并不满足于技术层面的回答。
中国工程院院士汪恕诚先生早前在接受记者访问时,对北京地铁安全隐患已经深表忧虑。可以说,能够被旁观者发现的问题,并不是核心的技术问题。地铁站建设的细节设计,疏散通道的设置,供电系统和信号系统的运营保障,以及地铁设施的养护周期的安排,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隐患,而这些技术安排的背后,是地铁管理部门的相关人士对生命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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