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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富与共富关系的伦理审思

2011-12-23王泽应

新东方 2011年1期
关键词:共富共同富裕伦理

王泽应

先富与共富关系的伦理审思

王泽应

先富与共富是经济伦理的一对重要范畴,它涉及到财富的创造与分配以及个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关系问题,本质上是财富伦理的重要表现形式。社会主义的根本目的是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但共同富裕并不是同步富裕、同时富裕和同等富裕,而是建立在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基础之上的以先富帮后富,最终达到共同富裕。为了达到共同富裕,必须首先允许和鼓励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先富起来,然后借助先富者的示范力量或其经济实力,带动和帮助越来越多的人和地区富裕起来。实现先富和共富结合,处理好先富与共富的关系,是社会主义财富伦理和经济伦理的重要内容和必然要求。

先富;共富;伦理审思

摆脱贫困、崇尚富裕的愿望应该是各民族各个社会成员共同的追求。“各个国家贫富不同的原因,自然而然地无论什么时候都引起人类热切的注意。”[1]1西方经济学一个很重要的主题即是围绕财富问题而展开的,从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到理查德·琼斯《论财富的分配和赋税的来源》、乔治·拉姆赛《论财富的分配》、威廉·汤普逊《最能促进人类幸福的财富分配原理的研究》,充分展示了西方经济学家对财富问题的高度关注。怎样追求财富、分配财富乃至消费财富,必然会产生先富与后富以及独富与共富等的差异和关系问题,而社会成员如何看待先富与共富的关系更彰显出社会的伦理理性和道德水平。中国改革开放的大幕伴随着邓小平“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的本质就是要消灭贫穷”的声音而开启,经过30多年的发展变化,我们的社会已经从温饱型朝着全面小康型迈进,中国的贫困人口从几亿降到几千万,绝大多数的地区和人们已经开始了富裕的生活,并从低层次的富裕向中层次乃至高层次晋升,共同富裕的追求日益深入人心。当前,在共同富裕目标激励下而呈现的创富热潮和着公平正义、关注和改善民生的诉求而愈发强烈,进一步凸显了认识和处理先富与共富关系的伦理紧迫性和价值应当性。

一、先富的一般含义与伦理分析

先富是中国改革开放初期“告别贫穷”的必然产物和现象,它既与当时的政策鼓励和人们的劳作观念、思想状况和劳动技能密切相关,也与当时打破平均主义的思想和体制束缚、贯彻按劳分配以及发展工商业、发展和繁荣经济的时代潮流密切相关。先富现象的出现,不论在改革开放初期还是在今天,都具有伦理道德的意蕴,本质上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唤醒人的劳动积极性和潜能的重要表征。从按劳分配到以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先富的方式出现了不同的类型,其伦理意义亦有不同的差异和性质的不同,但不管何种性质的先富,在社会富强和经济发展中都具有自身独特的意义,其生存和展开方式总是要引发不同的伦理意义,呈现不同的伦理价值,人们也可以对之作出伦理的评价。

(一)先富的含义与类型

先富是相对于后富和共富而言的,是指在一定社会中的人们依凭自己的聪明才智较之其他人率先富裕了起来,成为了社会的富裕阶层。从一般意义上说,先富是率先创富的结晶,其思想和行为均具有突破传统谋利方式的创新性,同时也意味着诸多道德风险的承担,以及不确定性后果的承载。

先富,从其来源和生成上讲,大量地与劳动特别是创造性的劳动有关,与开源节流和爱物惜物以及善于管理有关。从劳动创造财富的意义上说,一切人类具有正当价值的财富都是由劳动创造出来的。英国早期经济学家威廉·配第提出了“土地是财富之母,劳动是财富之父”的名言,认为一切财富都是由土地和劳动生产的,二者都是价值的源泉和尺度。威廉·汤普逊对配第的观点作出了某种修正,认为“财富是由劳动产生的,除劳动外没有别的要素能使任何欲望的对象成为财富品。劳动是财富唯一的普遍的衡量标准,也是财富的典型特征。”[2]27理查德·琼斯也说,“一切财富不管来源是什么,总要由人类的劳动使它可以为人类的用途服务,甚至大地自发的产物,也必须由人力收集和使用。因此,一切财富一定都是首先从劳动者手里分发出来的。”[1]1我国古代的陶朱公之所以能够率先致富,不仅在于他勤劳刻苦,而且在于他能够审时度势,因地制宜,将治产与交易有机地联系起来,同时坚持以德经商,“逐什一之利”(《史记·越王勾践世家》),故而人皆称其贤。《周书》曰:“农不出则乏其食,工不出则乏其事,商不出则三宝绝,虞不出则财匮少,财匮少而山泽不辟矣。此四者,民所衣食之原也。”正是劳动人民的勤劳勇敢、艰苦创业,才创造出了社会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推动了社会的发展和文明进步。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劳动是社会财富的源泉,勤劳是致富的重要手段。劳动和富裕结合在一起,确证着劳动创造财富的意义。社会主义社会为每个劳动者提供了富裕的可能性,但由于劳动仍然是谋生的手段,决定了谁能富起来首先取决于每个劳动者为社会提供多少劳动。鼓励勤劳致富,就会给上进者以鼓励,滞后者以推动,懒惰者以鞭策。鼓励和允许勤劳致富,不仅是贯彻执行按劳分配原则的内在要求,而且也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内在要求。

先富也可能与巧取豪夺和侵略性的行为有关。这一类型的先富不仅手段无所不用其极,而且目的亦十分个体化,每每开伤风败俗、道德堕落之先河,中外历史上的奸商大多属于非道德乃至反道德的先富之类,他们的行为往往以恶表现出来,损人利己、损公肥私是其显著的特征,完全陷入了赤裸裸的现金交易和利己主义的冰水之中。尤其是资本主义社会的先富,基本上是以“血与火”的历史记入人类编年史的,原始积累时期的“羊吃人”,环球航行时期的“海盗”以及资本主义社会整个历史过程中盛行的利己主义和拜金主义,无不使其先富刻下了严重的反道德乃至反人性的烙印。

劳动型的先富由于富含伦理的意义,故而往往能够得到持续的发展;而巧取型的先富由于失却伦理的意义,故而往往不能得到持续的发展。一个国家和民族的财富,不能寄希望于巧取型的先富之上,也不能希望以此来带动后富,实现共同富裕。斯迈尔斯在《品格的力量》一书中写道:“劳动创造了一切。人类的伟大而光荣之处就在于他能通过自己的创造性劳动来创造自己生活所必须的一切,劳动产生了人类文明,一旦人们真正废止了劳动,所有亚当的后裔都必死无疑。”[3]所以没有什么比辛勤劳动更高尚的东西了,无论对一个人还是对一个民族而言,劳动都是成功和幸福之本,亦是道德的来源和基础。

(二)鼓励勤劳致富与破除平均主义

鼓励勤劳致富,关键在于破除平均主义的传统观念。平均主义是一种主张在社会成员之间平均分配社会财富和利益的思想或理论,在历史上曾有不同的表现和类型。有原始社会的平均主义,小生产者和农民阶级的平均主义,空想社会主义的平均主义等。平均主义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否定人们在利益上的合理差别,强调“等贵贱,均贫富”,主张财富和利益按人口平均分配。长期以来我国在个人分配问题上存在着一种误解,似乎社会主义就是平均分配,如果一部分人劳动收入比较多,人与人之间出现了利益上的差别,就认为是两极分化,背离了社会主义。事实上,平均主义则是一种有悖于勤劳致富的传统观念,它只会助长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懒惰风习,造成普遍贫穷。毛泽东指出:“平均主义的薪给制抹杀熟练劳动与非熟练劳动之间的差别,也抹杀了勤惰之间的差别,因而降低劳动积极性,必须代以计件累进工资制,方能鼓励劳动积极性,增加生产的数量与质量。”[4]邓小平同志在改革开放之初就旗帜鲜明地指出:“我们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根本目标是实现共同富裕,然而平均发展是不可能的。过去搞平均主义,吃大锅饭,实际上是共同落后,共同贫穷,我们就是吃了这个亏。改革首先要打破平均主义,打破大锅饭。”[5]155收入分配上的平均主义倾向是我国分配体制的严重弊端之一。从1979年开始进行经济体制改革以来,平均主义的分配格局在一定程度上被打破,不少部门和人员之间的收入差距逐渐拉开。但是,平均主义的分配倾向至今仍不同程度地存在,尤其是在不少单位中,人员超编,人浮于事,存在着大量的隐蔽性失业的劳动力,平均主义的分配制度则维持和进一步刺激着这种劳动力的隐蔽性失业,而大量隐蔽性失业的存在也使平均主义倾向难以消除。平均主义的分配制度会产生一种增加总需求,减少总供给的效应,从而对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宏观平衡发生不良的作用。

在邓小平看来,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就是要消灭贫穷,发展社会生产力,改善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社会主义如果长期贫穷而且贫穷日益普遍化,那么它不仅没有优越性,而且一切死灰复燃的东西如旧的习俗和观念等还会把社会主义淹灭掉。因此,我们不能为贫穷辩护,更不能认为贫穷是光荣的和好的。社会主义虽然诞生在相对贫穷的国家,但不能认为社会主义就永远只能贫穷并且以贫穷作为自己的基本价值目标。相反,社会主义就是要想方设法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与贫穷和落后作不调和的斗争,并逐步摆脱贫困而走向富裕、文明的发展道路。为此,就应当充分调动人们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并按照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动者不得食的原则来进行分配。社会主义的按劳分配原则同平均主义在本质上是对立的。邓小平同志多次讲到,“要有奖有罚,奖罚分明,对于干得好的、干得差的,经过考核给予不同的报酬。”[6]102“我们提倡按劳分配,对有特别贡献的个人和单位给予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6]258

(三)勤劳致富的伦理意义

在马克思主义看来,共同富裕是一个过程,只能逐步实现。企图马上消灭一切差别,用平均主义办法一举共富,结果只能压抑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使社会经济发展遭受挫折。相反,承认人们在富裕先后、富裕程度、富裕方式上的差别,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则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这是因为:第一,共同富裕只能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社会财富的不断增加而逐步实现。生产力的发展、社会财富的增加并不是一蹴而就的,它们只能逐步发展逐步增加,而这种逐步发展逐步增加必然会造成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首先富裕起来的现象或情形。第二,共同富裕只能随着社会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的不断克服而逐步推进。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共同富裕必然要经历一个由点到面、由少数到多数、由局部到全局的推进过程。各个地区和企业,从所处的地理位置到生产资料的占有程度,从技术装备水平到劳动者的素质,从生产规模到经营管理水平等都有相当大的差别,并由此造成地区之间企业之间经济利益和盈利水平的不同,从而出现富裕程度的差别。尊重客观实际,就是要改变过去那种要富大家一起富,要穷大家一起穷的不切实际的做法,应当允许和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守法经营先富起来,然后逐步达到共同富裕。第三,按劳分配本身要求承认富裕程度的差别。它奉行等量劳动取得等量消费品原则,因劳动者之间的个人天赋、文化程度、技术水平、工作能力的不同必然造成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的差别,造成富裕程度和富裕早晚上的差别。劳动者之间这种因劳动的差别所造成的富裕程度、富裕早晚上的差别,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是不可避免的,也是正常的。这种差别不可能在短时期内消除,也就决定了共同富裕要经历一个很长的过程才能实现。第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按价值规律调节方向运行的,价值规律发挥作用所形成的市场调节力度对不同的地区或部门均会存在差异。只有那些市场机遇抓得准、经营进取精神强、不断更新经营目标和调整经营方式的企业,才会发展得快,取得好的效益,率先富裕起来。这说明与价值规律调节方向相适应的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会成为优胜者,而那些与价值规律调节方向逆向而行的企业则最终将被市场所淘汰。市场竞争中的优胜者和淘汰者是不可能实现同步富裕和同等富裕的。上述种种原因决定了共同富裕决不等于也不可能是所有社会成员同一时间以同等速度富裕起来,而只能是一个有先有后、有快有慢、波浪式前进的过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经济依据自己的逻辑和规律为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和机会,劳动者的贡献主要取决于市场的适销和需要,取决于市场本身的评价,劳动者的收入主要由市场机制来调节。这样一些顺应市场经济发展趋势的人就可能抓住市场经济所提供的信息和机会,创造出更多的适应市场需要的产品,获得更多的劳动收入,成为先富起来的人们。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鼓励勤劳致富和合法致富,极大地改变了人们对富裕的恐惧和担忧以及对贫穷的相对肯定态度,改变了人们的贫富观和荣辱观,有利于强化人们的劳动和创富观念,激发人们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使人们创造出更多更好的物质财富,为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提供坚实的基础。

马克思主义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安贫乐道者,马克思主义所向往的社会主义是建立在物质财富极大丰富和社会生产力高度发展的基础之上的。马克思主义乐道,但并不主张安贫,并认为安贫和乐道之间并无必然的联系,在安贫基础上的乐道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乐道。真正意义上的乐道应当建立在富裕的基础之上。唯物辩证法的一条基本原理就是事物的发展从来不是直线上升,而是波浪式前进的,通常要经过由点到面、由部分到整体、由量变到质变、由部分质变到整体质变的过程,实现共同富裕也不例外。没有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率先富裕起来就无法实现全国人民的共同富裕。可见坚持勤劳致富和依法致富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手段,让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先富起来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其意义是重大而又多方面的:首先,先富起来的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会在整个社会范围内产生极大的示范力量,产生强烈的吸引和鼓舞作用,可以为大多数人和地区、企业树立榜样,造成一种压力和动力,增强人们对美好未来的希望和信心,激发广大劳动者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创造性和主动精神。其次,先富起来的地方、企业和个人,一般地说能够较好地按市场需求来组织和发展生产,具有先进的生产经验,并能在人财物方面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拥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经济发展速度。他们的生产经营经验,管理方式以及按市场规律办事的做法都可成为社会的共同财富,影响左邻右舍,带动其他地区其他企业的人们向他们学习,形成一种崇尚现代化的生产组织技术和管理经验,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再次,先富起来的地区和个人有可能为全国脱贫致富作出自己的贡献。我国至今尚有几千万人口处在贫困状态,使这部分人脱贫至富,是先富起来的地区和人们应当承担的一项艰巨任务。这就是说,先富者要为全国的共同富裕和国民经济发展作出相应的贡献,先富帮后富,使更多的地区和个人逐渐地富裕和发展起来。最后,允许和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率先富裕起来,能够增强国家和集体的物力和财力,亦即能够提高综合国力,有助于改变中国经济在世界上的落后状态,提高中国国际威望,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总之,允许和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要求,是贯彻按劳分配原则的必然结果,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允许条件优越的率先致富,实际上是要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收入要按照各个生产要素供给者提供的生产要素所产生的经济效益来进行分配,促使生产效率增长,它集中体现了效率优先的思想。效率优先保护了生产要素供给者的自由参与权利,是对生产要素供给者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应有尊重。实践证明,实行这样的政策,合乎国情,顺乎民意,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热烈支持和拥护,也确实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值得肯定和深入贯彻执行。先富是贯彻按劳分配和调动人们积极性的产物,也是社会重视效率和个人自身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表现,体现了主体敢于创造和勤劳勇敢的品质,具有深刻的伦理道德性。

二、共富的一般含义与伦理意义

社会主义应当比资本主义更加注重多数人的幸福和富裕。社会主义是将整个社会成员的共同富裕作为自己的伦理价值目标及其道德取向。马克思、恩格斯曾经指出:“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7]262社会主义不同于资本主义和封建主义的地方在于它是着眼于整个社会成员的物质文化生活的改善和提高的,是将共同富裕作为自己的基本价值追求和目标指向的。因此,可以说“大家好才是真的好”,是社会主义之为社会主义的基本规定性。

(一)共富的一般含义

共富是指整个社会的人们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通过国民财富的分配达到共同富裕,或者说都能摆脱贫困的纠缠,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

共富是对贫富悬殊的一种否定,但也有别于均富。贫富过分悬殊,肯定有悖于共同富裕的原则和精神。贫富过分悬殊,意味着在社会的收入分配中富者愈富,穷者愈穷,穷人的社会经济地位不是得到改善,反而更加恶化。英国经济学家汤普逊在《最能促进人类幸福的财富分配原理的研究》的前言中写道:“看到大多数人都日趋贫困,而少数人却日益穷奢极欲、愈来愈富,谁能不深感忧虑呢?”“目前的财富分配状况趋向于牺牲广大生产者的利益使少数人致富,使穷人陷入更绝望的贫困深渊,使中等阶级沦落进穷人的队伍,以便让少数人不仅能够把真正的国家(它不过是个人的集合体)资本有害地大量积聚在自己手里,而且能够由于这种积聚而支配社会每年的劳动产品。”[2]20汤普逊主张以边沁的功利主义原则来解决社会财富的分配问题,把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放在分配的第一位,并认为多数人的幸福优先于少数人的幸福。他说:“我们的目的……是确定那种能够导致最大的财富再生产和从一切其他来源获得最大幸福的财富分配的方式”,也就是“能够增进人类可能有的最大幸福的,或者是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的那种分配方式。”[2]26作为功利主义基本原则的“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是一种资产阶级的口号,它标榜为了全社会、全人类的利益,实际上是宣扬资产阶级的私利高于一切。但是,在汤普逊那里,这一口号被赋予了社会主义的内容。他所说的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不是少数人的幸福,而是社会上百分之九十的人的幸福,是可能有的人类最大幸福,尤其是生产者阶级的最大幸福。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汤普逊是马克思主义阵营以外的极少数主张共同富裕的经济学家。

共同富裕本质上是反对收入差别过分悬殊的,是主张穷人也能随着社会经济的进步逐渐地告别贫穷进而走向富裕的。如何来衡量社会各阶层的收入分配差距,经济学家提出了许多理论,其中最著名的有“洛伦茨曲线”和“基尼系数”。“洛伦茨曲线”是统计学家洛伦茨提出的用来测量社会收入分配程度的方法,通过人口百分比(一般是坐标横轴)和收入百分比(一般是坐标纵轴)两个坐标来表示一国总收入归于人口中各百分比部分的累积比重。坐标的45度线是绝对平均曲线,表示人口的每一个百分比和其所占总收入的百分比数额相等。洛伦茨曲线一般总是位于平均曲线以下,其弯曲程度愈大,表明实际收入越不均等。“基尼系数”是意大利经济学家基尼根据“洛伦茨曲线”编制的衡量收入分配平均程度的指标。基尼系数等于洛伦茨曲线与45度线之间的面积除以45度线以下的面积。基尼系数为0时,收入绝对平均;基尼系数为1时,收入绝对不平均。一般情况下,基尼系数介于0与1之间。基尼系数越小,越接近于收入平均;基尼系数越大,表明实际收入越不均等。据有关资料统计,中国在改革开放之前,基尼系数很低,约为0.2,1980年约为0.25,1988年为0.30,与同期其他各国的基尼系数相比较,都是很低的,这反映中国的收入分配中平均化的倾向还比较严重。因此,适度拉开收入分配的差距,对于改革开放的深度推进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无疑是必要的也是应当的,具有相当的道德进步性。那么,基尼系数多高才是合理的?根据发展经济学家的观点,这是由经济发展的阶段所决定的。在经济起飞前,基尼系数应适当加大,这有利于经济增长;经济增长达到一定阶段,例如人均GNP达到800美元后,基尼系数便开始下降,以兼顾分配的均衡性。美国经济学家刘易斯对这种分配公平化的趋势作了说明。他认为,在发展的早期阶段,收入分配会日趋不均等,原因是经济增长的加速会造成一些生产要素的剧烈短缺。例如,企业家明显不足,会使现代部门企业家得到的利润在国民收入中的相对份额明显提高;技术员、工程师、管理人员和其他受过教育的职员明显不足,他们的收入也会明显增加。到了经济发展的一定阶段,这种状况会有所缓解,受教育者的短缺缺口会日益缩小,企业家短缺的状况也会有所好转。因此,在发展的后期阶段,分配趋向稳定,共同富裕的局面就会形成。

当然,共富也不同于均富,均富是反对差别的,共富则不尽然。一般而言,共富允许合理的富裕差别,但这种差别的允许应以不防碍富裕程度不高的人们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进步亦能较前有所致富。汤普逊认为,“多数人的幸福优先于少数人的幸福,否则,我们所抱的目的,尽可能生产最大量的幸福,就要遭到牺牲。”[2]27共富不是同等富裕和平均富裕,而是社会生活中的每个阶层和个人通过自己的劳动和创造性活动都能获得自己应有的财富,同时这种财富的获得会随着整个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而提高。

美国伦理学家罗尔斯所著的《正义论》提出正义的两原则,其中第二个原则讲到,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应这样安排,使它们(1)被合理地期望适合于每一个人的利益;并且(2)依系于地位和职务向所有人开放[8]。罗尔斯认为,第二条原则适合于收入和财富的分配。虽然收入和财富的分配无法做到平等,但它必须符合每个人的利益,至少不能使人们现有的利益受到损害。可以说,罗尔斯的正义论的两原则就积极的意义上讲包含了共富的因素,但从消极的意义上讲则同我们所说的共富还是有着本质的区别。我们所讲的共富是指社会生活中的每个人也能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物质财富的丰裕逐渐告别贫穷,过上比原来更好的生活。

(二)共同富裕的伦理意义

邓小平多次强调指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这些论述深刻揭示了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性。共同富裕不仅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方面的收入分配范畴,体现着社会主义分配制度的本质,而且是社会主义经济生活的本质和目的。共同富裕一方面要求社会主义经济的运行和发展必须包含唯一的基本目的即富裕,另一方面它要求这种富裕最终不应是少数人或一部分人的富裕,而应是全社会的共同富裕。“走社会主义道路,就是要逐步实现共同富裕”[5]373。社会主义就是要使人们过上由温饱到小康、再到更富裕的生活。坚持社会主义就必须坚持共同富裕的价值取向和道德价值目标。

资本主义崇尚个人富裕和少数人富裕,本质上是反对共同富裕的,更不可能把共同富裕视为自己的价值目标和伦理道德指向。尽管资产阶级的一些思想家们也曾在一定程度上强调个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的结合,功利主义者边沁甚至还提出了“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的命题,但这只是对资本主义本质的某种装饰,是建立在资产阶级个人主义和利己主义的基础之上的,同时也是资产阶级个人主义和利己主义的表现。恩格斯在批判边沁功利主义理论时指出:“边沁在自己的经验中犯了黑格尔在理论上犯过的同样错误;他没有认真地克服二者的对立,他使主语从属于谓语,使整体从属于部分,因此把一切都弄颠倒了。”[7]36由于边沁把个人利益看作唯一真实的存在,把社会利益看作是组成社会之所有单个成员的利益之总和,所以他的“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并不具有整体主义的道德意蕴,而仅仅只具有粉饰个人主义和利己主义的意义。从资本主义统治几百年创造的物质财富来看,不可谓不丰富,它使生产力出现了人类历史上从未有过的狂飙式的发展。诚如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一文中所说的,资产阶级在它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时代所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但是,资本主义社会的财富是掌握在资产阶级手中,而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则日趋贫穷,两极分化现象极为严重。20世纪80年代,美国梅里马克大学一位学者在他的专著中指出,美国是由富豪控制的,富人越来越富,而穷人则极少有由穷变富的机会。他根据政府的统计数字,指出美国财富的20%集中在每年收入13.5万美元以上的千分之五的人手中。美国两极分化还在进一步扩大,5%的富有家庭占有全社会财富的40%以上,而处于社会最底层30%的家庭只占有全部社会财富的3%。资本主义制度和市场经济相结合,其结果必然是富者愈富、穷者愈穷,产生两极分化。市场经济虽然能加快生产力的发展,但是由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有制所决定,随着生产力发展财富则越来越向少数人手里集中,私有制决定了社会财富分配的结局只能是两极分化,富有的剥削阶级与相对贫困的被剥削阶级同时存在。虽然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使财富急剧扩大,但根本利益完全对立的两个阶级是不可能共同富裕的。资本主义只要是资本主义,就注定了它不可能不产生两极分化。随着资本积累的增长,社会财富日益集中到资产阶级手中,而社会财富的直接创造者——无产阶级则日益贫困化。马克思所阐明的在资本主义制度下,无产阶级所创造的社会财富愈多,他们的处境也就愈益恶化的关于资本积累一般规律的理论并没有也不可能过时。

(三)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目标指向

社会主义是一种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的崭新的社会制度,广大的劳动群众翻身当家做了社会的主人,人们在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形成了互助平等的人际关系,剥削阶级作为一个阶级已经被消灭,因而社会财富的创造与占有基本上变成劳动阶级自身的事情。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消除了资本主义生产社会化和生产资料资本家私人占有的矛盾,从而为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创造了条件。首先,从经济制度上看,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建立为实现共同富裕奠定了基础。社会主义之所以能够实现共同富裕,最根本的原因是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是使全体人民和各个地区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经济基础。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建立,使劳动者之间形成了平等互助的关系,决定了劳动者之间根本利益的一致性,使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不是为了满足少数人的贪欲,而是为了满足劳动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使全体人民的生活越来越好,并富裕幸福。此外,在公有制条件下,社会主义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使全体劳动人民都有劳动的权利、条件和发展的机会,能够都富裕起来。在生产资料公有制条件下,实行多劳多得、少劳少得的分配原则,这就从根本上消除了贫富两极分化、剥削制度产生的条件。其次,从政治制度上看,人民民主专政是实现劳动人民共同富裕的前提和保证。在人民民主专政条件下,劳动人民成了国家的主人,他们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共同创造和享有物质财富。因而,人民民主专政就成为劳动人民维护自己的利益、实现共同富裕的根本保证和有力工具。社会主义国家可以通过各种有效措施,采取各种必要手段,合理调节社会各阶层、集团和劳动者的经济利益,从而有效地防止产生贫富不均、两极分化的现象,以保证劳动者共同富裕的实现。最后,从意识形态观念系统来看,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和集体主义爱国主义社会主义的价值导向,必然将人们的思想引向共同富裕的目标,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会提倡为共同富裕而奋斗,而绝不会肯定两极分化贫富悬殊,这就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了思想道德的保证。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和本质特征。走社会主义道路,就是要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历史和现实一再告诉我们,只有坚持走共同富裕的道路,才能充分体现社会主义的本质及其优越性,才能充分调动起千千万万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的热情和积极性,造成团结一心、众志成城的局面,有力地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之所在,资本主义必然产生两极分化,而社会主义则始终追求共同富裕。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全国人民共同富裕,而不是贫富两极分化。

三、提升先富的伦理性以实现共同富裕

共同富裕离不开先富的带动和促进,而先富既有可能促进共同富裕,又有可能伤害共同富裕,这就需要提升先富的伦理性,使先富朝着促进和实现共同富裕的方向发展。只有朝着共同富裕方向发展的先富才能够产生正面的道德价值,进而获得持续发展的动能。

(一)先富与共富的关系

邓小平在《答美国记者迈克·华莱士问》中对先富与共富的关系问题作出过科学而深刻的论述,他说:“按照马克思主义观点,共产主义社会是物质极大丰富的社会。因为物质极大丰富,才能实现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共产主义原则。社会主义是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当然这是一个很长很长的历史阶段。社会主义时期的主要任务是发展生产力,使社会物质财富不断增长,人民生活一天天好起来,为进入共产主义创造物质条件。不能有穷的共产主义,同样也不能有穷的社会主义。致富不是罪过。但我们讲的致富不是你们讲的致富。社会主义财富属于人民,社会主义的致富是全民共同致富。社会主义原则,第一是发展生产,第二是共同致富。我们允许一部分人先好起来,一部分地区先好起来,目的是更快地实现共同富裕。正因为如此,所以我们的政策是不使社会导致两极分化,就是说,不会导致富的越富,贫的越贫,坦率地说,我们不会容许产生新的资产阶级。”[5]171-172邓小平同志的这一论述,揭示了先富与共富之间的辩证法,阐释了社会主义原则,对于我们认识先富与共富的关系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社会主义的原则一是大力发展生产力,一是实现共同富裕,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只有大力发展生产力,使社会产品极大丰富,才能最终实现共同富裕,而只有实现共同富裕,才能保证生产力的发展符合社会主义的根本目的,保证发展生产力的成果归人民享有。

先富与共富是一种辩证统一的关系,先富是共富的前提与基础,共富离不开先富的带动和促进。社会主义的本质和目的是实现共同富裕,但共同富裕并不意味着同步富裕、同等富裕,而是允许和鼓励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先富起来,然后借助先富者的示范力量或其经济实力,带动和帮助越来越多的人和地区富起来,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可见先富是实现共富的手段,共富是先富所要趋赴的目的。我们鼓励依靠诚实而勤奋的劳动致富,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是为了更快地发展生产,是为了促成先富帮后富、后富学先富、赶先富,先富者向更高的目标前进的你追我赶、共同前进的局面,使全国各族人民和各个地区都能够比较快地富裕起来,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和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集中体现,也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伦理价值目标和分配伦理的基本精神和道德追求。共同富裕的伦理价值目标,在宏观层面要求我们大力发展经济。贫富差别是发展中的问题,也只有靠进一步发展来解决。只有以高度发达的生产力为基础,才能为分配公正乃至社会公正提供必要的条件。共同富裕的伦理目标在微观层面要求我们:一要处理好个人富裕和集体富裕的关系。允许个人先富以承认人与人的差别为前提,但个人富裕要建立在集体共同富裕之中,不能损害国家、集体富裕来达到个人富裕。二要处理好个人致富与他人致富的关系。我们允许、鼓励个人致富、个人先富,前提是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者不能违法乱纪,不能为富不仁,不能无偿侵占他人的劳动果实,同时坚持扶贫帮困,坚持先富带后富,坚持共同富裕的伦理坐标。

(二)弘扬以义制利的财富伦理精神

正确处理好先富与共富的辩证关系,需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义利观。社会主义义利观既反对农业经济或自然经济时代的重义轻利、贵义贱利和耻于言利,又反对小商品经济和资本原始积累时期那种重利轻义、贵利贱义或菲薄道义的思想倾向,它在基本价值指向上是义利合一与义利并重。义利合一并不是义利的绝对同一,或简单地把义视为利或把利视为义,而是指在市场活动的进行中使道义与功利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市场伦理观念,使功利的追求置于道义的宰制与规约之下,使道义的讲求为市场经济带来更大的社会功利。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道义与功利本质上是合一的。个人正当的物质利益是社会主义道义所肯定和需要加以保护的,国家和人民的整体利益是社会主义道义的核心构成,或者说社会主义总是把维护和促进国家人民利益的行为或现象视为最大最高的道义。当然,这种合一之所以不是同一,是建立在功利与道义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基础之上的,纯粹的同一是一物,所以不存在结合的问题。根本不相关的两种事物因为没有共同点,所以也不存在结合的问题。只有既有某种相关之处或共同点,同时又存在某些差异的两种事物或现象,才存在也有可能谈得上结合的问题。义利合一并不意味着义利是毫无差别的同一。事实上,义与利无论在内涵亦或是在外延上都具有不一致的地方,并不是一切功利都合于道义,也并不是一切道义都会带来功利。个人或企业非正当的利益,显然不能称之为合乎道义。而有些道义的实现常常是以主体利益的抑制或牺牲作为条件。

培育和树立社会主义义利并重、义利合一的义利观,意味着我们必须反对那种在创富过程中见利忘义、唯利是图、自私自利的思想倾向和价值观,同时也不能否定正当的个人利益和企业利益,不能重蹈计划经济时代那种“破私立公”“斗私批修”、否定物质利益原则的覆辙。我们应当大力提倡以道义来追求功利、以国家人民根本利益为道义从而使道义与功利相统一的精神。这种精神强调个人利益与国家人民利益的协调,强调竞争与协作、先富与共富、公平与效率以及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有机结合,主张实现公民个人合法利益与国家人民利益的共同发展,并通过把国家人民利益放在首位来凸显其道义性,通过在把国家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的前提下尊重公民个人的合法利益来揭橥其道义性。这种精神肯定公民的合法利益,但对其非法利益乃至其违法利益则给予坚决的谴责和抨击,对极端个人主义、享乐主义和拜金主义等观念和行为主张给予坚决的批判和制止。在各企业、地区和集团的利益关系对待上,原则上要求兼顾各方的利益,并以诸利益主体利益的共同增长为真正的道义,如果某些主体的正当利益受损,则要求给予必要的补偿;如果多方正当利益受损,而只使一方得益,那就应当对这种利益关系作出必要的调整。这种精神要求公民个人利益和企业利益的获得应以促进他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增长为出发点,注意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公平与效率的结合。

(三)先富只有帮后富才能成就“富德”

富德是指以德致富和富而有德,它包含着先富帮后富的义举、个人占有财富的社会共享以及慈善捐赠等伦理性行为,是富裕者应有的伦理精神和道德品质的集结,反映着已经富起来的人们的道德操守和精神境界。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经济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伟大成就,沿海东部地区的人们已经率先富裕起来。他们先富不忘后富,用自己的具体行动、资金和技术帮助那些贫困地区的人们脱贫致富。华西村在宁夏再造“华西村”,南方冰灾和汶川地震时大量富人们的慷慨解囊,以及全国开展的扶贫攻坚战,彰显了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和道德情谊。

国家层面的道德倡导和制度设计也突出了先富帮后富的伦理意义。党的十六大报告和十七大报告均十分强调,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为此,就需要处理好先富与共富、公平与效率的关系,“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逐步提高扶贫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9]为了促进共同富裕,党中央先后作出了推进西部大开发、实施中部崛起、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等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支持革命老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加强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的经济交流和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和共同发展。在分配制度方面,强调既要反对平均主义,又要防止收入悬殊,要规范分配秩序,合理调节少数垄断性行业的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主张以共同富裕为目标,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建立农村养老、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在国家层面的道德倡导和制度设计等的激励下,在全社会公平正义之声普遍高涨的鼓舞下,我国已基本形成先富帮后富、后富追先富的格局,东部带西部、西部促东部已形成良性循环,全国对口支援新疆、西藏稳步推进,缩小地区差距和扶贫攻坚战取得了重大成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如火如荼,国民财富在世界金融危机大背景下仍然稳步增长,国际关系中自觉承担义务、取消一些发展中国家债务的义举得到高度评价,中国在富强道路上所施放出来的道德能量,日益成为建设“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支撑。

中国自古以来就有崇尚“天下为公”和“富而好德”的传统,《大学》更有“生财有大道”以及“藏富于民”等思想,强调“仁者以财发身,不仁者以身发财”,这种传统发展到中国共产党人身上则集中体现为以先富帮后富的共同致富行为,经过32年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已经成功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共同富裕目标激励下的中华民族,“富而好德”“富而有德”,一定能够拒斥“为富不仁”,进一步提升“致富思源”和“富而思进”的层次和水平,迎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明前途。

[1]理查德·琼斯.论财富的分配和赋税的来源[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

[2]威廉·汤普逊.最能促进人类幸福的财富分配原理的研究[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

[3]斯迈尔斯.品格的力量[M].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1999:86.

[4]毛泽东文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464.

[5]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6]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8]罗尔斯.正义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52.

[9]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讲话[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

B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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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700X(2011)01-0010-09

(作者系湖南师范大学道德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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