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专项资金监管的途径和方法探讨
2011-12-21卢东
审计与理财 2011年8期
卢东
按照教育部教高函[2010]27号通知精神,经过各方多年共同努力,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下称学院)荣幸成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将从2011年进入为期三年的建设期。面对预计6 200万元的专项建设资金,如何做到一手抓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增进学院持续发展动力,一手抓专项资金监管,确保专项资金安全、高效的得到使用,将成为学院审计部门今后几年面临的一项重要工作。
一、国家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监管的特点
1.国家骨干校建设意义重大。
本次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是教育部、财政部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创新高等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机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全面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于2010年继续推进“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实施工作的成果。学院在各方多年共同努力的基础上终于从全国1 200余所高职院校中脱颖而出,跨入国家骨干高职学院建设院校,跻身于全国高职院校先进行列。从某种意义上说,此次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工作的实施程度和工作质量将对学院今后的发展具有里程碑的作用。
2.国家骨干校建设专项资金监管任务繁杂。
(1)建设资金来源多样性。
本次建设,根据教育部教高[2010]8号文件《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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