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土壤生态环境的县域基本农田保护区划*——以浙江省嘉善县为例
2011-12-17王加恩蔡子华胡艳华沈晓春徐锡虎康占军
中国农业资源与区划 2011年6期
王加恩,蔡子华*,胡艳华,沈晓春,来 红,徐锡虎,康占军
(1.浙江省地质调查院,杭州 311203;2.浙江省嘉善县国土资源局,嘉善 314100;3.浙江嘉善县农业经济局,嘉善 314100)
基本农田是按照一定时期人口、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主要用于粮油生产并实行特殊保护的耕地,其质、量的变化将直接影响到粮食质、量的波动,从而影响到粮食供给安全及粮食卫生安全。
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以实现基本农田的合理有效保护为根本目标。为了解决长期以来基本农田划分偏主观、重数量、缺乏空间定位的问题,已有不少学者从基本农田粮食生产数量安全角度进行了研究[1-5],而从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卫生安全和品质角度,即构成基本农田质量的土壤生态环境质量因素来划定基本农田的研究较少。
2008年浙江省嘉善县开展了1∶5万基本农田质量调查,进行了全县表层土壤环境、养分及灌溉水水质等调查,依据调查数据对全县土壤环境进行了综合评价并分析了影响因素,利用绿色食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土壤肥力、土壤重金属污染及累积程度、土壤酸化等评价结果,根据土壤生态质量进行了基本农田保护区划。
1 材料与方法
嘉善县基本农田质量调查以0.5km×0.5km网格为采样单元,多点采集0~20cm表层 (耕作层)土壤组合成一件样品进行分析。全县共采集分析表层土壤样品1 967件,元素全量为1点/0.25km2,有效态为1点/km2,元素有效态样品处理、分析方法及检出限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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