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矿山地质环境监测体系及制度建设
2011-12-13李孝弟赵龙辉何卫平周光辉
地质灾害与环境保护 2011年3期
李孝弟,赵龙辉,何卫平,周光辉
(湖南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长沙 410007)
湖南省矿山地质环境监测体系及制度建设
李孝弟,赵龙辉,何卫平,周光辉
(湖南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长沙 410007)
湖南省已开展的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工作尚未形成体系,时效性不高,连续性不强。但从法律法规、监管体系、地质环境数据和高新监测技术方面考察,体系建设已经可行。研究按照"简单、实用、高效"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考察建设该体系的组织结构体系、技术路线、职责与分工、数据汇交制度、质量控制制度及保障措施,提出建立以矿山企业自主监测为主,定期监测与应急监测相结合的省、市、县和矿山企业的四级监测体系。
矿山;地质环境;监测;体系;制度;湖南省
1 湖南省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现状
湖南省以往矿山地质环境监测主要开展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汛期巡查监测:每年汛期开展的全省地质灾害巡查工作,包含了部分矿山地质灾害,巡查监测记录了这部分矿山地质灾害的动态变化趋势及危害特征。
二是遥感监测:对部分矿区采用不同时段的遥感影像对比监测,从宏观上判别矿区环境质量的变化趋势,如湘中南、湘西重点成矿带遥感调查与监测项目,已连续3a监测了部分重点矿区占用破坏土地情况、固体废弃物排放情况、矿区水土污染情况以及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情况。
三是专项监测:部分矿山企业在不同时间、根据不同目的开展过不同方式的地质环境监测工作,如资江煤矿地面与斜坡变形监测、牛马司煤矿地面沉降监测、冷水江锡矿山采空区地面变形监测、黄沙坪铅锌矿采空区岩移观测、资兴矿务局唐洞煤矿“三下”采煤地表变形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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