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用法律手段处理因交通事故引起的医疗欠费*
2011-12-09方向张标谭鸿巫齐陈玉祥四川省德阳市人民医院
医院管理论坛 2011年9期
方向 张标 谭鸿 巫齐 陈玉祥 四川省德阳市人民医院
如何用法律手段处理因交通事故引起的医疗欠费*
方向 张标 谭鸿 巫齐 陈玉祥 四川省德阳市人民医院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医疗机构尽到法定义务和人道主义精神,及时抢救患者后,却有很多抢救费用被拖欠,随着交通事故的增加,欠费也大幅增加,严重恶化了医院财务状况,影响到医院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面对这种情况,医疗机构应该正确认识因交通事故引起医疗欠费的法律本质,拿起法律武器来追索医疗欠费。
交通事故发生后,受伤者有的是由交通警察送院就诊,有的是由肇事者送院就诊,也有部分是由过路群众送院就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医院开通绿色通道,全力救治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但是有些交通事故受害者,因为与肇事者之间的经济赔偿处理未妥,而拖欠医疗费,造成医院本该收回的抢救费、手术费、治疗费等医疗费无法收回,给医院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医疗机构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过程中的义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医疗机构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过程中主要有以下3项义务:(1)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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