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设立“农村图书馆发展基金会”的思考
2011-11-20黑龙江省图书馆
新世纪图书馆 2011年1期
张 铁(黑龙江省图书馆)
1 引 言
近几年有关农村图书馆建设研究,从已发表的论文、专著看,大多集中在对农村图书馆或基层图书馆的概念、现状,农家书屋建设与可持续发展、农村地区的信息需求与信息素养等方面展开论述,散见于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总分馆模式研究中涉及到农村图书馆建设的实践。本文在此基础上提出解决农村图书馆建设资金短缺的途径之一:设立“农村图书馆发展基金会”,以资助在乡镇建立公共图书馆、在乡村社区和学校捐建小型图书馆、在贫困地区建立乡村图书室、资助农村图书馆员培训等与农村图书馆建设发展相关项目,形成农村图书馆建设主体的多样性,缩小城乡图书馆建设的差距,对唤起全社会关注农村图书馆事业、整合社会力量办馆资源、加快农村图书馆的提档升级、完善公共图书馆事业体系将起到助推的作用,为今后农村图书馆建设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参考。
2 设立“农村图书馆发展基金会”的背景
2004年6月颁布实施的《基金会管理条例》将基金会定义为“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强调基金会的公益性质,使基金会与其他管理信托投资基金、以营利为目的的基金管理组织以及其他民间互益组织区别开来。基金会的公益性质决定了其财产必须用于公益目的。《条例》第26条规定“基金会及捐赠人、受益人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此项规定确立了税收优惠的总原则,表明基金会、捐赠人、受益人三方面都能够依照法规享受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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