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典戏曲与古典园林的融通特质
2011-11-17陈娟娟
剧影月报 2011年5期
关键词:戏曲
■陈娟娟
中国古典戏曲和古典园林,同是古代文人士大夫群体创造的产物。他们自诞生之日起,就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在经过漫长的历史发展历程之后,在各自全面繁盛的时期——明清,形成相辅相成、纠缠交融的局面。归根结底,这主要源自两者本质特征的一致以及审美意境上的相似。
一.代言的本质特征
中国自古就是一个封建礼教制度极其严苛的国家,“三纲五常”讲究的是“存天理灭人欲”,它所规定的严格的思想模式和行为标准,容不得半点违背。在强大的封建礼教面前,人性显得微不足道。这点在中国古代城市的设计上得以充分显现,古代城市布局多方正对称,特别是城市的轴线大多笔直且道路规则,体现了儒家哲学的方正秩序,不正不威的思想。而中国古典园林的布局正好相反,园林形式自然随意,道路曲折迂回,人居其中则可颐神养性,仿佛身在世外桃源,心神超然物外。这主要是因为明清时期的园林在文人眼中已不仅是单纯的物理性建筑,更是个人审美情趣与文化修养的体现。这些园主有的是仕途失意而游心艺事的文人,有的是满腹才华却襟怀不展的志士,有的是功成名就而致仕隐居的缙绅,对于这些具有相当文化层次的文人来说,竞筑园林的主要目的即是将文人的审美情趣与艺术追求寄托于园林之中,在城市喧嚣中得以忘却功名,寻求一份心灵的宁静。如《园冶》是我国关于园林建筑的一部最早的专著,代表了我国古代园林美学的最高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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