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我国非营利组织人员激励机制
2011-11-13□文/王俊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11年13期
□文/王 俊
完善我国非营利组织人员激励机制
□文/王 俊
本文主要对我国非营利组织人员激励机制进行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完善我国非营利组织人员激励机制的对策。
非营利组织;激励;对策
在中国,非营利组织又被称为民间组织。根据民政部的定义,民间组织分为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三大类。
中国非营利组织目前在社会发展的诸多领域都有所涉足,根据清华大学NGO研究中心的一项调查,非营利组织活动的主要领域依次是:社会服务(45%),调查、研究(43%),行业协会、学会(40%),法律咨询与服务(25%),政策咨询(22%),扶贫(21%)。可见,非营利组织活动最为集中的领域往往是社会需要旺盛而政府和企业却又难以提供相应服务的领域,这些领域内存在公共物品供给“缺位”的状况,这为非营利组织的介入提供了空间。
一、我国非营利组织人员构成情况
在非营利组织中,所有成员—理事会、管理层、职员和志愿者必须组成一个开放式的交流、分享目标和分享成果的团队。非营利组织管理机构的核心是理事会和总裁,理事会成员由类似企业独立董事的外部人员组成,理事会人员大多是兼职的,职责是关注组织使命,确定运作的考核指标,并为组织筹集资金。比如,天津鹤童是典型的非营利机构法人组织(NGO-NPO)。由老领导、老前辈、专家学者、企业家、实务工作者和热心人士组成的鹤童理事会,有着服务老年人的使命,有个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组织结构和一套不致任何人利已营私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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