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对消费者的社会责任——对双汇“瘦肉精”事件反思
2011-11-08石梦菊
环渤海经济瞭望 2011年12期
■石梦菊
央视在3·15消费者权益日播出了一期《“健美猪”真相》的特别节目,其中披露了河南济源双汇公司使用瘦肉精猪肉的事实,肉制品领域曝出严重食品安全问题。实际上早在2002年,我国就明令禁止“瘦肉精”使用于养殖业,然而这个餐桌上的“毒瘤”多年来依然未被根除。频繁出现的“瘦肉精”事件,令人们再添食品安全之忧。

在双汇“瘦肉精”案件中,涉案的犯罪嫌疑人分布于养殖户、生猪经纪人、采购员等各环节。随着猫腻被层层揭开,一条串联着饲养、收购、加工等环节的利益链条也逐渐清晰。纵观近年来苏丹红、三聚氰胺等非法添加剂事件,大都逃脱不出一个套路:商户企图用最低成本的投入收获高利润的回报,权衡机会成本后铤而走险。究其原因在于,我国企业能清楚地知道自己对消费者的社会责任并切实履行的比例并不高。所以,有必要认真审视、探讨企业对消费者的社会责任问题,以求创造和谐的消费环境,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重视对消费者的社会责任势在必行
随着市场竞争机制的不断健全,许多行业陆续进入微利时代,食品行业、汽车市场、房地产市场、IT行业、银行业以及保险业等行业都将是这样。微利时代竞争的法宝是什么? 应该是诚信面对消费者,重视对消费者的社会责任。拥有高度忠诚的消费者队伍,企业才有可能战胜自己的竞争对手,而这才是合理的竞争策略。
另外,诚信株连现象要求企业必须尊重消费者权益,履行对消费者的社会责任。……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