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助力供销合作事业创新发展
2011-10-24李春
祖国 2011年16期

编者按:
中共达县县委、达县人民政府从现代农业、现代工业、现代城市发展的需要,视供销合作社为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的组织者、参与者和推动者,高度重视供销合作事业的创新发展,支持县供销社坚持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的全局,积极探索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新思路、新途径,使达县供销社成为了全国县级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县、全省发展合作经济示范县,连续九年在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目标考核中名列前茅。
最近,中共达县县委书记李春同志通过深入调查研究,撰写了《党政助力供销合作事业创新发展》一文,详解了供销合作事业如何成为达县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村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和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这篇文章值得一读,特别值得志立于发展合作经济研究和各级党政学习借鉴。
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是农村商品流通的重要渠道,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它承担着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农产品购销,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的发展,因此,党和国家历来十分重视供销合作经济的发展,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了供销合作社是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这充分表明供销合作社存在的合法性和必然性。多年来,达县县委、县政府对供销合作社的创新发展给予了大力支持,把它作为发展县域经济的一件大事来抓,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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