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价值评估探析
2011-10-17天津财经大学陈芳芳
财会通讯 2011年5期
天津财经大学 陈芳芳
高新技术企业价值评估探析
天津财经大学 陈芳芳
目前各国对高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为:美国对高技术企业的界定是R&D强度在总产出中的比例及R&D人员占总劳动力的比重;法国以产品循环论界定;日本以节约资源和能源、技术密集程度高、技术创新速度快,并在将来拥有一定市场规模和能对相关产业产生巨大作用为标准。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将R&D强度作为界定主要指标,考虑直接R&D经费,间接R&D经费,对R&D强度,分别选用R&D总经费(直接R&D经费和间接R&D经费之和)占产值比重、直接R&D经费占产值比重和直接R&D经费占增加值比重3个指标。我国对高技术企业的认定,主要按原国家科委在《高技术产业区高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中规定的标准:(1)从事高新技术认定范围内的一种或多种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技术服务。单纯的商业贸易除外。(2)具有企业法人资格。(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应占企业职工总数的10%以上。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生产或服务为主的劳动密集型高新技术企业,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应占企业职工总数的20%以上。(4)企业每年用于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应占本企业当年总销售额的5%以上。(5)高新技术企业的技术性收入与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的总和应占本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新办企业在高新技术领域的投入占总投入6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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