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上市公司无形资产分析及管理革新对策——以江西省为例
2011-10-17华东交通大学李雄飞
财会通讯 2011年5期
华东交通大学 李雄飞
高新技术上市公司无形资产分析及管理革新对策
——以江西省为例
华东交通大学 李雄飞
2009年1月16日,江西省科技厅、国税局、财政厅和地税局联合下发赣科发[2009]1号文,认定61家企业为江西省高新技术企业,其中有6家上市公司:泰豪科技(600590)、洪都航空(600316)、江中药业(600750)、联创光电(600360)、赣粤高速(600269)、江特电机(002176)。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三年,自2008年12月2日至2011年12月2日。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依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的有关规定,认定条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企业的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国科发火[2008]172号)规定的范围;二是企业具有持续的自主研究开发能力,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三是企业的主营业务必须与自身的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活动密切相关。认定条件以企业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为核心。
一、江西省高新技术上市公司无形资产分析框架
本文从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获得江西省6家高新技术上市公司2007、2008年年报和2009年半年报,提取其中的无形资产和研发投入信息,计算有关比率,展示这6家公司的无形资产状况,为揭示问题并进行对策思考提供依据。
本文主要从三个方面来考察这6家公司的无形资产状况:一是无形资产的“含金量”,通过表1中的指标1和指标2计算分析;二是无形资产研发策略,通过表1中的指标3、4、5、6计算分析;三是无形资源情况,通过公司的研发投入、科研成果和品牌建设等的非货币信息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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