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以来农田水利的产权性质变迁
——以鄂中拾桥镇为例透视当前水利困局
2011-10-12袁松
天津行政学院学报 2011年1期
关键词:农田水利
袁 松
(华中科技大学,湖北武汉 430079)
建国以来农田水利的产权性质变迁
——以鄂中拾桥镇为例透视当前水利困局
袁 松
(华中科技大学,湖北武汉 430079)
为了克服时间和空间上无规则的天然降雨与农田有规则用水需求之间的矛盾,水利设施两端的供给者和需求者,在建国以来的实践中采取不同的组织形式和交易规则,确立起不同的用水模式,从而决定着各阶段农田水利不同的产权性质。从人民公社时期的纯共享品,到土地下户之后的社会化财产,再到取消农业税前后的公域品和私人品,农田水利的产权性质变迁折射出连贯的改制逻辑:农田用水的供给方从政府机构变为社会化的市场主体,需求方从村社集体变为自由付费的分散农户。然而,在水系内的跨区域合作无法达成的情况下,当前的乡村水利正在陷入危机。
农田水利;产权性质;用水模式;变迁
农田水利的产权性质是一个十分重大而又难以厘清的理论问题。之所以非常重要,是因为对其产权属性的理论定位将直接影响乡村水利的制度供给。而其难以界定,则是因为农田水利系统①本身的特殊性:它不是一种私人品,因为它天然地难以克服外部性,不能排除潜在的受益者,因而难以由互相竞争的市场主体来供给。同时,它也不属于公益物品,因为农田用水的资源单位具有可分性,这意味着,当足够数量的搭便车者进入这个系统时,有限的资源存量将无法满足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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