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议会通过《电器及电子设备废料指令》修订案
2011-10-10施京京
中国质量监管 2011年3期
■文/施京京
欧洲议会通过《电器及电子设备废料指令》修订案
■文/施京京
2011年2月3日,欧洲议会以大比数通过了欧洲委员会提出的《电器及电子设备废料指令》(WEEE)修订案,修订案对电器产品业及成员国作出了严厉要求,将提高成员国回收产品的目标,并增加生产商(欧盟进口商及制造商)的回收成本。其重点如下:
1.范围:修订后的指令适用于所有电器及电子设备,并列出不受指令规管产品的列举清单。这些产品包括:(a)专为其他不受指令规管设备而设并作为其一部分的设备,这些设备只有作为有关设备的一部分时方可完全发挥功能;(b)大型固定装置;(c)大型固定工业工具;(d)专业用途的非道路移动机械;(e)光伏组件;(f)灯丝灯泡。
2.分类回收电器及电子设备废料:欧洲议会希望确保电器及电子设备达到高回收率,尤其是含水银的灯具及小型电器。因此,成员国必须确保所有电器及电子设备废料在回收时能分开处理,不会混合散开或未有分类的家居废物,以及确保未经处理的电器及电子设备废料不会运往堆填区或焚化炉。
3.回收及回收再利用目标:成员国从2016年起,每年回收的电器及电子设备废料至少达85%。自2012年起,每年每名居民至少回收4公斤电器及电子设备废料,或与2010年成员国的回收重量相同或更多。成员国必须保证电器及电子设备废料的回收量由2012年至2016年间逐年增加。
4.回收再利用:欧洲议会要求简化现行制度,产品类别由10项减至6项。电器及电子设备废料的回收再用率须达75%至85%,循环再造率则须达50%至75%,比率视不同产品类别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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