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我国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现实性与对策探讨
2011-10-08敬海新
理论导刊 2011年9期
敬海新
摘 要:加强社会建设,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有战略意义的组成部分,更是完成“十二五”规划的关键所在。我国当前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存在公共服务支出比例偏低、区域之间公共服务支出的人均量差异过大、歧视性供给以及公共服务提供过程中效率低下等问题。对此,必须从提高政府保障能力、推进体制改革、创新社会管理、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方面积极探索解决。
关键词: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社会管理;体制改革
中图分类号:C916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7408(2011)09-0010-03
“十二五”规划强调:坚持民生优先,完善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等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制度安排,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努力使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1]改善民生,构建中国特色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已成为当前政府工作的基本任务。
一、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现实性
基本公共服务是指一定经济社会条件下,为了保障全体公民最基本的人权,全体公民都应公平、平等、普遍享有的公共服务,是诸多公共服务中具有保障性质和平等色彩的服务类型。可以这样理解:第一,基本公共服务是公共服务中最基础、最核心的部分,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第二,基本公共服务是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底线”,由政府负最终责任;第三,基本公共服务的范围和标准是动态的,随着经济发展水平和政府保障能力的提高,其范围应逐步扩大,标准应不断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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