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封门店银行贷得两百万银行行长充当高利贷掮客
2011-09-14江胜忠程伟
西部 2011年14期
关键词:银行
文/江胜忠 程伟
导读:银行在办理抵押贷款业务时,未对抵押物状况进行审查,以致抵押物被司法机关查封半年后还发放贷款200万元。此事事发义乌,《都市快报》记者日前对此进行了调查。
被法院查封门店从银行贷得200万元
吴跃庆是义乌市耀庆纸业有限公司的创办人,公司主营复印纸和笔记本生产。
2008年12月9日、10日,“耀庆纸业”从建设银行义乌分行分别抵押贷款获得300万元和200万元贷款,用以抵押的是吴跃庆和其妻胡巧珍名下的两套商业用房(义乌市稠州北路601号13幢9号、10号)。
去年3月9日,因500万元贷款逾期未还,“耀庆纸业”、吴跃庆和胡巧珍被建行义乌分行告上法院。
案件争议焦点是,建行义乌分行是否对稠州北路601号13幢10号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因为该房产早在2008年5月26日,已被本案的第三人陈惠芳申请法院查封。
义乌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建行义乌分行在办理抵押贷款业务时,未对抵押物状况进行审查,以致在抵押物被司法查封半年后还发放贷款,因此仅对9号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而对10号房产不享有优先受偿权。
目前案件已执行完毕。9号房产拍卖所得295万元,全部偿还建行贷款。而10号房产拍卖所得355万元,则涉及到17个债权人,建行义乌分行分得200757元,尚有180多万元贷款没有收回。

银行行长充当高利贷掮客拖垮企业?
经办这两笔贷款业务的建行信贷员张韶阳向法官表示:“当时因为业务量很大,没有时间去查(抵押物状况)。”
张韶阳说,他是在2009年5月份让企业还贷时,才查询得知房产已被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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