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行业寿命周期的建筑节能改造融资模式
2011-09-07张云波詹朝曦李军辉
武汉理工大学学报(信息与管理工程版) 2011年5期
关键词:融资
贺 勇,张云波,詹朝曦,李军辉
(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福建 泉州 362021)
2010年7月我国节能服务产业投融资论坛在北京召开,就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融资困窘的问题引发热议。节能服务公司(EMCo)在实施合同能源管理(EMC)项目遇到的障碍中,融资困难的比例超过50%。究其原因,除了涉及大部分节能服务公司属于轻资产企业,可抵押资产少,后续发展乏力等之外,主要是我国至今没有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融资机制。
在以往的相关研究中,SAM指出许多中小企业没有足够的资金实施EMC项目,他们甚至无法获得银行的短期贷款[1];武涌等研究了欧盟及法国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融资机制,提出了基于合同能源管理的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措施[2];詹朝曦等总结分析了我国现有的几种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资金投入模式[3];孙金颖等分析了建筑节能对应的金融服务体系[4];金占勇等指出了节能改造的正外部性,及节能改造相关主体间的利益关系[5]。但是,对于如何从长远角度逐步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融资模式,目前研究甚少。笔者基于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分析了我国的具体情况,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整个行业的寿命周期角度出发,针对初期阶段(幼稚期)、过渡阶段(成长期)和成熟阶段(成熟期)分别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融资模式。
1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融资模式存在的问题
1.1 EMCo发展缓慢,节能改造受阻
我国真正从事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EMCo发展缓慢,据山东融世华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孙红介绍,山东省最初从事节能服务的公司约有60家,但到2009年底坚持合同能源管理的只有不到20家,而且基本属于“咬牙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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