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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衍生企业科研人员的股权激励——以川大智胜为例

2011-08-21方厚政

中国人力资源开发 2011年9期
关键词:大学企业

● 方厚政 崔 琳

大学衍生企业科研人员的股权激励
——以川大智胜为例

● 方厚政 崔 琳

本文以四川川大智胜软件有限公司为例,依据公司在图像所、图像图形有限公司、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这三个发展阶段的股权分配及变化情况,分析了大学衍生企业实施股权激励的必要性和效果。

大学衍生企业 道德风险 股权激励 川大智胜

大学衍生企业是以大学为母体,以大学的科研成果为依托而成立的新公司,其目的是对大学的科研成果进行商业转化。Thursby et al.(2001)对美国62所大学的调查发现,近一半的大学许可发明仅仅处于概念证明(a proof of concept)阶段,另外25%的大学也只是处于实验室规格的原型 (a lab scale prototype)阶段。技术转移的专业人士估计,71%的大学发明要想成功商业化,离不开大学与科研人员的合作。国外高校科技成果的转化尚且如此,我国企业的研发能力普遍不足,衍生企业的二次技术开发更离不开大学科研人员的参与。目前我国很多大学都成立了专门的技术转移机构,以帮助科研人员筹集资金、提供信息咨询等服务。但由于管理经验不足、资金短缺、激励机制不完善等原因,大学科研人员参与大学衍生企业的积极性普遍不高。

如何对科研人员进行股权激励是提高其工作积极性的途径之一,也是当前学术界与实务界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早在20世纪80年代起,美国就开始对大学衍生企业绩效进行了研究,但这些研究多从大学衍生企业创立者的个人特点与大学母体资源、国家及大学政策、、衍生企业关系网络等客观因素进行了分析,很少从大学衍生企业股权结构等微观因素对大学衍生企业的影响进行研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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