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农村中小型水利工程的质量管理
2011-08-15何双胜
水利建设与管理 2011年5期
何双胜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江口街道办事处水利水保站 247000)
水利工程质量是对水利工程“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安全”是指工程运行稳定,“适用”是指工程满足其基本使用功能,“经济”是指工程以较少的投入,获得较大的经济效益,“美观”是指工程形象符合美学要求。
1 国家的有关规定
为了加强对工程建设的管理,控制工程质量、工期、造价,提高经济效益,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起,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针对农村水利工程质量管理的改革措施,其主要内容可归纳如下:
a.工程建设质量分工管理。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由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部门监督。项目法人对工程质量负全面责任,监理、设计、施工单位按照合同及有关规定对各自承担的工作负责,质量监督机构履行政府部门监督职能。
b.注重科技进步和质量管理。有关工程建设的单位都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采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模式和管理手段,推广先进的科学技术和施工工艺,依靠科技进步和加强管理,努力创建优质工程。
c.工程建设实行招标投标制。中型水利工程以及配套和附属工程,要按水利部《水利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规定》进行公开招标投标;地方小型工程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具体管理办法。
2 农村水利工程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a.技术力量单薄,水利技术人员整体综合素质偏低。小型水利工程设计或监理工作多由县(区)级以上相应单位负责,基层水利人员从思想上有了靠山并产生了惰性,致使整体技术水平徘徊不前,甚至还出现下降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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