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县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经验及成效分析
2011-08-15李存芳张茂堂
水利建设与管理 2011年4期
李存芳 张茂堂
(腾冲县水务局工程管理站 679100) (云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650228)
1 基本情况
为解决多年来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主体”缺位、老化失修、效益衰减等问题,2009年云南省人民政府下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腾冲县按省、市相关要求和工作部署积极开展改革工作。一是设计编制了产权证、经营证和各类台账的综合管理软件,建立了微机管理登记平台;二是通过公示,完成工程产权申请登记、发证、建档3865件;三是组织水价听证会,出台农村居民水价改革政策;四是通过承包、拍卖、租赁、委托管理、股份制和用水合作组织等管理形式,公开改革,签订承包合同或委托管理协议3765份。
2 主要工作经验
2.1 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健全组织机构,是确保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顺利进行的关键。腾冲县认真贯彻《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于2009年10月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分管水利工作的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县直相关单位和18个乡(镇)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于2009年11月3日召开了腾冲县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会议,明确了18个乡(镇)和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同时,各乡(镇)也相应成立了由乡(镇)长任组长、分管水利的副乡(镇)长任副组长、各村委会主任为成员的改革领导小组。水务局成立业务指导办公室,根据省市相关要求,对各乡镇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确保整个改革工作组织机构健全,责任目标明确,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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