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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犯罪案件侦查取证的难点及对策

2011-08-15苏云靳崇伟陈雁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学报 2011年6期

苏云 靳崇伟 陈雁

(1.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检察院 四川成都 610051;2.四川省崇州市人民检察院 四川成都611230;3.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人民检察院 四川成都 610041)

毒品犯罪案件侦查取证的难点及对策

苏云1靳崇伟2陈雁3

(1.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检察院 四川成都 610051;2.四川省崇州市人民检察院 四川成都611230;3.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人民检察院 四川成都 610041)

由于受多方面主客观因素的影响,侦查机关在办理毒品犯罪案件时,在侦查方式、证据收集固定、案件办理程序等方面尚存在诸多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毒品案件的诉讼。本文针对A市办理毒品案件中发现的共性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对策。

毒品犯罪;特点;对策

据统计,2007-2010年6月,A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批准逮捕各类涉毒案件 2932件 3808人,经审查后两级检察院批准逮捕涉毒案件 2737件 3481人,不批准逮捕195件427人,不批准逮捕率为6.7%。从总体上来看,毒品犯罪案件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毒品犯罪手段逐步向智能化、隐秘化、团伙化方向发展,犯罪嫌疑人的反侦查能力也逐渐加强,这使得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起诉、审判更趋困难。本文结合实践将涉毒案件侦查取证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

一、毒品犯罪案件证据的基本特点

(一)证据存在相对单一性

与一般刑事案件相关证据易形成证据锁链相比,毒品犯罪案件定罪证据往往限于言词证据以及毒品物证本身,缺乏其他相关证据加以印证,如果没有当场缴获相关毒品,一旦被告人或证人在庭审过程中翻供,那么检察机关将会因证据单一性而难以形成完整证据链条而处于极端被动地位,庭审将难以继续进行或者只能接受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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