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聋校初中语文课学生主体参与的引导
2011-08-15福州市聋哑学校李朝霞
海峡科学 2011年9期
福州市聋哑学校 李朝霞
循着咿咿呀呀的读书声,我们来到一间正在上《董存瑞舍身炸碉堡》语文课的教室,教师在讲台上很卖力地讲解,做着各种动作,而台下的聋生却一脸茫然。教师提问聋生毫无反映,干瞪着眼,教师在喟叹聋生“真笨”后,就把答案抄在黑板上了事。这就是相当一部分聋校初中语文教学的现状,教师省事,聋生省脑,最后导致聋生在学习上养成惰性。而这种令人堪忧的现状,与聋校初中阶段语文教学目的是背道而驰的。
《全日制聋校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中提到:聋校义务教育阶段的语文课程要适应和满足社会进步以及聋生自身发展的需要,坚持以人为本、面向未来,培养聋生适应未来社会的能力[1]。初中阶段的聋生与小学阶段的聋生在心理与生理上有较大的差别,随着生理发育趋向成熟,初中阶段的聋生在心理上也有了一定的独立性;同时,他们又具有一定的生活经验,从而在心理上也有了自主的倾向,这些都为聋生的自主引导教学提供了必要与可能。因此,“注入式”的教学方法已不适用于初中阶段的聋校语文教学。聋校初中的语文教学应以聋生发展为本,注意启发聋生独立思考能力,利用主体参与的引导,通过“传道、解惑”来实现聋校初中语文教学目标。
1 巧用旧知,激发兴趣,使聋生产生自主学习的动力
孔子说过,“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俄国著名作家托尔斯泰也说过,“成功的教学所需要的不是强制,而是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