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建国前我国地籍管理档案的历史
2011-08-15石晓莉
贺州学院学报 2011年2期
关键词:管理
石晓莉
(广西工学院 综合档案室,广西 柳州 545006)
浅谈建国前我国地籍管理档案的历史
石晓莉
(广西工学院 综合档案室,广西 柳州 545006)
从纵向角度对我国各个历史时期的地籍管理档案进行了系统的梳理、考证与分析,以其在总结前人的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为我国现代地籍管理档案的实际管理工作提供一些有益的借鉴。
地籍管理;地籍管理档案;历史
地籍管理档案在我国源远流长,“在我国历史上,地籍早期是一种以土地为对象的征税簿册,是历代政府登记土地作为收田赋的谱册”[1]86。一直以来它既是国家统治的象征,又是土地所有权的体现,可以说我国地籍管理档案的历史与地籍管理的历史几乎是同时开始的。
一、奴隶社会的地籍管理档案
距今约8000~11000年,在原始社会的生产方式和条件下,土地处于予取予求的状态,人们共同劳动,按氏族内部规则共同享用劳动产品,无需了解土地状况和人地关系。随着社会的发展,农业的兴起,人们从游牧逐渐转向定居,土地成了农业生产的主要资料,人们开始关注土地,把土地作为财产进行统计、调查、分类和定级。“据《禹贡赋》记载,早在公元前2100年的夏禹时期,我国已有冀、兖、青、徐、扬、荆、豫、梁、雍等九州的土地调查,并按土色、质地、水分等把土地分为三等九级,并依其肥力差别定赋等级”[2]14。这是我国最早的土地调查、分类和评价的记载,也就是我国地籍管理档案的萌芽。
商朝,土地实行井田制。每方里土地划分成形如井字的九区,井田属国家最高统治者 ——王所有,同时他将将土地分封赐给诸臣和有功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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