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审理的反思与突破
2011-08-15张娇东
湖南警察学院学报 2011年6期
张娇东
(江津区人民法院,重庆 402260)
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审理的反思与突破
张娇东
(江津区人民法院,重庆 402260)
我国《行政诉讼法》及《〈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解释》是法院审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主要依据,但上述法律规定较为原则,实践中存在诸多问题。伴随国务院《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颁布施行,涉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将大量涌入法院,使法院在审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面临诸多新问题。规则之失下,应积极探索司法裁判、行政执行的裁执分离模式,细化合法性及合理性审查标准,妥善处理违法建筑强拆案件,积极应对新规挑战。
规则;非诉行政执行;裁执分离模式
一、现状与瓶颈:现行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审理的规范制度
(一)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审理的现状
非诉行政执行案件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法定期限内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具体行政行为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义务,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或者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权利人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及2000年3月10日颁布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若干解释》)具体规定了对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审理与执行,是法院审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主要依据。但《若干解释》的有关规定较为原则,在实践中存在诸多问题,规则缺失下如何受理、审理和执行非诉行政执行案件是当前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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