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社会管理创新视野中的民族区域自治
2011-08-15肖坤杰
湖南警察学院学报 2011年6期
肖坤杰
(广西大学,广西 南宁 530003)
浅谈社会管理创新视野中的民族区域自治
肖坤杰
(广西大学,广西 南宁 530003)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作为我国宪法所规定的基本的政治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中国共产党根据我国自身的民族族群特点,从政治、经济、文化等特殊国情出发构建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社会管理创新中不断地发展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在新的形势之下,面对新的情况,解决新的问题所采取的必然措施,更是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所应当采纳的科学之举。
民族区域自治;社会管理创新
2011年5月30日,胡锦涛总书记主持召开政治局会议,研究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问题,这次会议总结了从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和政府在实现社会管理创新这一伟大的历史进程中所取得的辉煌成绩、提出了在创新社会管理的过程中面临的理论和实践方面的问题,并从政治、经济,社会乃至国家战略安全的角度论述了加大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性。应该说,在我国不断适应全球化进程、社会逐渐转型,以及改革向纵深方向推进等基本社会现实情境之下,提出加大社会管理创新这一历史课题,是党和政府对我国社会发展现实以及将在需求恰当、准确而又科学的分析,是党和政府从战略全局的角度对当前社会发展格局提出的新要求,符合我国的社会发展的客观现实,是党和政府高屋建瓴思维的重要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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