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夫妻财产制的若干问题研究
2011-08-15刘廷华
湖南警察学院学报 2011年6期
关键词:法律
刘廷华
(宜宾学院,四川 宜宾 644000)
非常夫妻财产制的若干问题研究
刘廷华
(宜宾学院,四川 宜宾 644000)
作为夫妻财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非常夫妻财产制对于保护夫妻合法权益和维系交易安全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意义。在我国实行非常夫妻财产制已经具有思想基础、经济基础和法律依据,国外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也为此提供了可供借鉴的经验。当正常夫妻财产制的适用基础丧失时,具有特定主体资格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宣告适用非常夫妻财产制,并同时请求对共同财产的处置权利进行限制。一旦其适用情形不复存在,夫妻双方皆可申请恢复普通夫妻财产制。
非常夫妻财产制;适用;申请;限制;终止
夫妻财产制,是规范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制度,涉及到夫妻婚前和婚后所得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债务的清偿、婚姻终止时财产的分割等一系列问题。我国婚姻法仅规定了通常状态下的夫妻财产制度,却没有对非常状态下的夫妻财产关系进行特别规定,因此,必须尽快确立非常夫妻财产制以弥补现行法律的漏洞。具体而言,当利用普通的夫妻财产制度无法对夫妻财产关系进行规范或者提供很好的保护时,依据婚姻法的规定或者根据厉害关系人的申请且经过法院裁判,可以不再适用法定或约定的夫妻财产制度而改用分别财产制度。接下来,本文将对设立非常夫妻财产制度的重要意义、现行条件以及具体的制度构想进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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