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罪从无”原则之法律研究
2011-08-15王文霞
淮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1年1期
关键词:法律
王文霞
(淮南东方医院集团, 安徽淮南 232001)
“疑罪从无”原则之法律研究
王文霞
(淮南东方医院集团, 安徽淮南 232001)
疑罪从无的基本刑事司法理念在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中早已确立,但在司法实践中却不尽如人意,通过对疑罪从无原则理论上的探讨,以及如何在司法实践应用该原则的论述,揭示疑罪从无原则的理念,探讨疑罪从无原则的应用,提高司法人员运用该原则的能力,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疑罪从无; 法律; 研究
1 “疑罪从无”原则的概念
“疑”,是指不能确定是否真实,不能有肯定的意见,不能确定。“罪”,谓之犯法的行为。从字面上讲,疑罪就是尚不能确定行为是否违反了法律。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从这个意义上说,在人民法院作出有效判决之前,行为人的行为仅仅是涉嫌犯罪,是否有罪还处于不能确定的状态,故均为疑罪。这是对“疑罪”的概念所作的最广义的解释。
我国立法并未明确疑罪的概念,在司法实践及刑事诉讼理论界中对疑罪的概念存在多种解释。在综合多种学说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法定证据标准,并力求与疑罪从无原则之“疑罪”在内涵上表述一致,笔者认为,疑罪应是指针对行为人的行为,虽然经过反复地侦查、审查和审理,但仍然犯罪事实不清,有罪证据不足,难以认定有罪,但又存在重大嫌疑,不能排除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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