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社会责任和财务绩效:声誉的中介作用
2011-08-15徐爱军吕艳霞
淮阴工学院学报 2011年5期
徐爱军,吕艳霞
(南京中医药大学经贸管理学院,南京 210046)
2009年4月国务院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全文有7处提到了医院公益性。公益性代表了社会对医院履行社会责任水平高低的一种期望,达到或超越了社会的期望,医院就体现了公益性。医院社会责任(Social Resposibility of Hospitals,HSR)是医院在维持自身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上,为满足特定的社会需求,在维护公共卫生、保证医疗服务质量和可及性、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及其他提高社会效益方面所承担的责任(徐爱军,2010)。
1 医院社会责任的动力来源
近年来,国内学者普遍认为医院应该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曹荣桂,2009;梁铭会,2007;魏东海,2000;邱仁宗,2006;李少冬,2004)。可以说,政府、社会和学术界对医院是否应承担社会责任已基本上取得共识,但无论是理论层面还是实践层面,医院社会责任领域尚存在很多的问题亟待回答或明确。中国情景下医院社会责任的内涵是什么?如何界定我国医院社会责任的外延?医院社会责任活动的判别标准是什么?哪些因素影响了医院社会责任水平?如何定量评价医院社会责任?医院履行社会责任的动力来源是什么?未来卫生行政部门在制订医院社会责任政策时又该从哪些方面去考虑和着手呢?
这些问题的研究都指向一个目的,即如何保证医院(包括公立和民营)从事足够多的社会责任活动,从而体现医院的公益属性。
2008年5月,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了“每股社会贡献值”的概念,并强制性规定,A+H、上证公司治理指数成分股、金融股等三类公司发布年报时必须发布社会责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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