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生态城市建设的必然性研究
2011-08-15于洪存贾玉鹤
环境科学导刊 2011年2期
于洪存,贾玉鹤
(1.沈阳市环境保护局,辽宁 沈阳 110011;2.沈阳市环境技术评估中心,辽宁 沈阳 110014)
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四大目标中,将改善生态环境作为其中之一,第一次将生态指标提到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作为东北地区经济、文化的中心,沈阳市不仅应该成为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更应该成为可持续发展的城市典范,因而,其发展走向令人瞩目。目前,生态城市已经成为国际上城市发展的基准方向。最近,不仅一些重点城市杭州、深圳、长沙等已经明确提出要建设生态城市的目标,与沈阳比邻的哈尔滨、长春市也相继提出要在 20a左右的时间建成生态城市的目标,这对沈阳市的未来发展提出了更严峻的挑战。如何使沈阳在城市竞争中,以特有的城市形象、城市之本立于不败,走上可持续发展之路,整体推进城市快速、跳跃式发展,建设生态城市是必由之路。
1 生态城市的基本内涵
1.1 基本定位
目前,国内外对生态城市的共识概念是:生态城市是运用生态学原理和方法,指导城乡发展而建立的空间布局合理,基础设施完善,环境整洁优美,生活安全舒适,物质、能量、信息高效利用,经济发达、社会进步、生态保护三者保持高度和谐,人与自然互惠共生的复合生态系统。生态城市是由经济、社会、自然构成的复合生态系统。其中,自然子系统是基础,经济子系统是条件,社会子系统是目标。只有使经济发达、社会繁荣、生态保护三者保持高度和谐,才能保证生态系统的结构、功能最优化,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最通畅,人对生态系统的调节、控制最自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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