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食品安全法》的审视与完善
2011-08-15张峣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年6期
张峣
(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陕西西安710049)
我国《食品安全法》的审视与完善
张峣
(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陕西西安710049)
两年多来,我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如何,值得审视。实践中具有哪些积极意义,还存在哪些问题;通过借鉴发达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制度和成功经验,提出立法完善意见和政策建议。
食品安全;免检制度;代言责任;安全监管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食品安全问题日趋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并发展成为一个世界性的问题。2009年我国实行新的《食品安全法》,然而食品安全问题依旧时有发生。基于此,笔者通过对食品安全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完善食品安全法律制度的一些建议,以维护公共利益。
一、新的食品安全法律制度的积极意义
食品安全法律体系是有关食品生产、经营、流通等各环节的安全质量标准、安全质量检测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构成的有机体系。综观我国食品安全法律的现状,以《食品安全法》为主导,包括《食品卫生行政处罚法》、《食品卫生监督程序》、《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构成的集合法群形态,构成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框架[1]。其中,2009年颁布实施的《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是我国现阶段关于食品卫生、安全最全面的法律、法规,对保障食品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加大了处罚力度,使违法者得到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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