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服务型政府建设的目标及实现
2011-08-15谭桔华
重庆行政 2011年4期
□ 谭桔华
县级服务型政府建设的目标及实现
□ 谭桔华
服务型政府建设是当代中国政府改革的战略定位。县级政府是承上启下的一级政府组织,抓好了县级服务型政府建设,就抓住了整个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核心。建设县级服务型政府必须明确县级服务型政府的目标要求,抓住县级服务型政府建设的要点,从而推动县级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问题的提出
服务型政府是指在公民本位和社会本位理念的指导下,以公众为导向、以公共利益为目标、以服务公众和社会为核心职能,通过创立和发展广泛的社会机制和公共责任机制,公正、透明、高效地为公众提供满意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政府。[1]服务型政府是现代政府的一个显著特征。温家宝总理在全国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以转变职能为核心,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更加重视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要推进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和创新,合理调节社会利益关系;要努力提高执行力和公信力,坚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加快建立健全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行政运行机制;要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在重要位置。[2]这“五个要”的提出,使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成为政治体制改革的具体内容。
回顾我国政府改革的实践可以看到:20世纪80年代,政府改革主要围绕“集权与分权”的话题而展开,基于对传统集权模式的深切反思,“分权让利”被设定为政府改革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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