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对企业资金管理的影响及对策研究
2011-08-15浙江财经学院李娇娇
财会通讯 2011年5期
浙江财经学院 李娇娇
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对企业资金管理的影响及对策研究
浙江财经学院 李娇娇
一、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准则回顾
(一)国外准则对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的规定 国际会计准则制定委员会IASC对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的研究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1986年出台《投资会计准则》,准则要求:当投资全部或部分地通过发行股票或其他证券取得时,应以所发行证券的公允价值而非名义价值或面值作为购置成本。1990年IASC在《金融工具原则公告草案》中指出交易性(或经营性)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但不允许投资性和筹资性项目按公允价值计量。1991年征求意见稿ED40《金融工具》是IASC针对金融工具会计处理第一项综合性征求意见稿。ED40提议以公允价值计量所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投资性和筹资性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以历史成本计量,但是公允价值可以作为备选计量属性。1994年IASC发布了征求意见稿ED48《金融工具》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做了进一步的分类,并在分类基础上讨论后续计量问题。到了1997年IASC推出了综合性讨论稿《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会计处理》提出了全面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这份讨论稿探讨了公允价值会计方向的深入程度,全面公允价值模式下可能导致的计量技术性问题,公允价值信息的可靠性,易变性以及公允价值变动所产生的影响列报等问题。1998年IASC39《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提出了两个步骤,一是满足各界对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会计规范的迫切要求,尽快出台国际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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