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确认诉讼对策
2011-08-15商丘职业技术学院乔传福
财会通讯 2011年16期
商丘职业技术学院 乔传福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确认诉讼对策
商丘职业技术学院 乔传福
公司股东资格的确认,关系到投资人在公司运行过程中的权利配置与责任负担,但我国现行《公司法》未能有效解决股东确认问题。本文拟从股东资格确认之诉的成因入手,分析了股东资格确认诉讼面临的困境,并对股东资格确认诉讼的思路及对策做了具体的梳理,最后,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股东资格确认诉讼的证据冲突提出了解决方案。
股东资格确认诉讼的成因
股东资格的概念公司法上缺乏明确的定义,公司法各论著定义也不一致。通说认为:股东资格又称为股东地位,是投资人取得和行使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的基础。股东资格是表明投资者与公司之间特定关系并受到法律认可的一种身份形式,而股东权利是指投资者基于该股东资格所享有的公司法上的权利,股东资格是投资者享有股东权利的前提和基础。投资者获得股东资格的实际意义在于,通过股东资格的确认,投资者可享有公司的股东资格,通过行使权利具体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实现自身投资的价值。
(1)由股东提出的确认诉讼。在实践中,原告提出股东资格确认诉讼的原因主要有包括:原告是隐名股东,其在主张和行使股东资格时遭到拒绝;原告是挂名、冒名或借名股东,公司产生巨大利润时,要求享受公司利润而遭到公司拒绝;投资与集资的争议,有些情况下投资与集资在表面上区分不开,公司认为是集资和借款,而股东认为是投资,双方发生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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