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浅谈魏晋南北朝与隋唐时期军事审计活动

2011-08-15军事经济学院欧阳程

财会通讯 2011年16期

军事经济学院 张 涛 欧阳程

浅谈魏晋南北朝与隋唐时期军事审计活动

军事经济学院 张 涛 欧阳程

脱胎于春秋战国时期上计制度的中国军事审计,历经秦汉、魏晋南北朝和隋,发展到唐朝中叶,已发生了脱胎换骨的变化,形成了以专职审计机构——比部为核心,以御史台和勾检官为补充,外部审计与内部审计相结合的军事审计体系。这一时期,军事审计活动涉及的内容相当广泛。

一、军赋审计

魏晋南北朝时期,战争频繁,为保证军事需要,各国的赋税制度具有典型的战时赋税性质。如三国时期,一改汉代纳钱的惯例,完全征收实物,而所征实物中,无论是粟米,还是绢布,都是保障军需的重要物资;东晋常根据军事需要乱征乱收,“其军国所需杂物,随土所出,临时课市取,乃无恒法定令”。南朝除以田赋作为军费主要来源外,还直接向人民征收修城钱(即军事工程建设经费)、军国征调钱等。隋文帝时期曾下诏:“以宇内无事,益宽徭赋。百姓年五十者,输庸停防。”即规定五十岁以上者,一律免役收庸,以布帛替代力役。庸税成为军费的主要来源。唐前期以租庸调、户税、屯田营田、职田、资课、公廨本钱等保障军事需要,其中前三项主要保障军费衣粮,后三项保障军将俸禄。唐后期两税法改革确立了“上供、送使、留州”的定额分成财政体制后,地方财政供给军队的比例大大增加。而自上计官吏审计时期开始,地方各级政府赋税征收情况就是审计监督的内容之一,因此,魏晋南北朝和隋唐时期,以比部为核心的审计机构和职官应当实施了对军赋征收的审计监督。……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