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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马克思哲学中的主体性思想

2011-08-15冉浩志

关键词:客观性客体实践性

冉浩志

浅析马克思哲学中的主体性思想

冉浩志

主体性是人作为主体时的特殊本质的表现,是人对自身活动及其对象建立起来的关系,以及驾驭该种关系的能力,使之服从于自身内在价值。哲学上的主体性主要有三种含义:在本体论的语境中,即在实体范畴中规定,主体就是本体,承担表示事物属性的作用;在认识论的语境中,即在关系范畴中规定主体和客体,表示能动与受动的关系;在历史观的语境中,即在历史范畴中规定主体本身具有能动的实践能力,是实践活动的承担者。马克思哲学科学地揭示了主体性的内涵和适用范围,使其成为科学的主体性原则。

马克思哲学;主体性;客观性;实践性

一、主体性思想在近代哲学的开端及演进

近代哲学的开端就是“自我意识”。黑格尔在《哲学史讲演录》中已概括了这一点:“近代哲学的出发点,是从现实自我意识的立场出发,是以呈现在自己面前的精神为原则的。近代哲学把古代哲学思想中的东西与实存宇宙的差异发展成为对立,并且以消除这一对立作为自己的任务。”[1]

笛卡儿的“我思”作为自由独立思维着的主体出现,意味着“我内在的思维”的存在,并且直接地与我在一起存在。笛卡儿开辟了人自由地把握自己和自然,并寻求合理的现实的哲学思维。这是关于主体性本质的决定性见解。“我思故我在”,“我”即是“思”,“思”即是“我”,思维的主体和主体的思维被同一,先验的逻辑理性不但成为人类的主体性,也形成了绝对的权威。尽管笛卡儿强调了主体的自由、能动的特点,但是他是以认识的形式来表达人的主体性特征。海德格尔说:“意识存在的特性,是通过主体性被规定的,而主体性建构了主体。但是笛卡儿并未就该主体性的存在进行证明。因而,尽管源于笛卡儿的近代思想的主体性曾是伟大的动力,但是现在变成了阻挠人们的思维把对存在的追问引向正途的障碍。”因此,这种主体性是经验的,而这种自我意识的主体哲学也必然导致主客二分。

康德从“先验感性论”出发,即先天具有的认识形式中展开对认识的主体性来源的探求,用先验意识取代了自我意识,用普遍理性取代了个体理性。康德说:“人的本质归于主体的先验构造,自我意识是通过先验统觉来说明,完成了自我意识向先验意识的转化,真正确立了认知的主体。首先经验材料是由独立于人以外的客观对象所提供的,比如时间、空间就是感性直观的形式,这些材料的直观形式是由主体自身来进行感觉的。”[2]在康德看来,感性直观形式的来源必须是先天存在于主体之内的,一切感性经验必须以之为前提,否则,这些感性材料只能是人们杂多混沌感觉的堆积,也就无法形成感性认识,也就无法体现主体性在感性认识中所起的作用。其次,为了产生认识,需要用概念来思维对象,才能由感性认识阶段上升到理性认识阶段。

黑格尔发展了康德对主体认识形式的思想,他在批判经验论和先验论的基础上,阐述了主客体的双向运动。他认为,认识活动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主体接受了现存的世界,并开始认识周围的现实世界,即客体向主体的运动。二是主体凭借内在本性,按照一定的规则来改造周围现实世界,即主体向客体的运动。

二、马克思哲学中主体性思想的内涵

马克思的主体性思想也是在认识论和实践论的基础上来体现的。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指出:“主体就是人,客体是自然。”[3]这就涉及到两个方面的关系,即人与人之间、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

首先,人们为了进行生产,他们之间就会发生一定的联系,在这些社会关系范围内,人们才会去对自己周围的客观存在形成一定的看法或认识,依照一定的规律,人们便开始对自然界产生影响。也就是说,人与人之间必须结成一定的社会生产关系,才可能对自然进行改造。这便有了第二层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即人按照自然规律改造外界物。

实际上,在马克思的实践概念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体现为本体论,人与自然的关系体现的是认识论。而马克思的主体性概念正是对应生产劳动的两个方向。也就是说,在生产劳动这一最基本的实践形式的基础上,马克思的主体性概念被展现出来了。

关于本体论和认识论在生产劳动中的统一,马克思在《评阿·瓦格纳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中阐述道:“人们和所有动物一样,他们首先是要衣食住行等,他们要积极地通过活动来取得一定的外界物,所以人们从生产开始,来满足自己的需要。由于这一过程的重复,这些物因未能使人们满足需要,就被他们铭记在头脑中了。人和动物也就学会从理论上把能满足他们需要的外界物,并与一切其他的外界物区别开来。”[4]马克思的论述,表明主体性的本体论和认识论都被统一到了生产劳动中,是在劳动生产这一最基本的实践形式上发展起来的。

三、马克思主体性思想的科学性

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所说:“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建造,而人却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怎样处处都把内在的尺度运用到对象上去,……世界决不是开天辟地以来就已存在的始终如一的东西,而是工业和社会状况的产物,是历史的产物,是人们世世代代活动的结果。”[5]马克思要说明的是,我们既不能否认自然界的优先地位,也不能忽视人的实践活动对自然界改造。

马克思认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如何,其目的都指向自然界、人与人之间的竞争协作等,无一例外地面向自然界。所以,只有人与外部世界才有所谓的关系。可见,只有用实践来说明认识的主体性来源,才能科学地回答认识何以可能的问题,并最终科学地解决认识的主体性问题。

马克思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认识和改造自然界的科学论述,即是科学的实践观。马克思主张和强调主体在实践活动中把握和改造客体的能动作用,即是主体性原则。他认为感性的人的活动就是实践,其中包含着主体以实践为基础来处理主客体关系的意思,同时也内在地表明实践性与主体性两者之间是辩证统一的,即主体以实践为基础,没有实践,就没有主体与客体的关系,但实践性也离不开主体,实践是主体对客体的改造,相对于客体,主体总是处于主客体关系的能动方面。

马克思也对客观性原则做了说明。他认为,人活动的对象就是现实,是看得见摸得着的感性存在物,即客观事物。客观事物具有客观实在性,包含了对与之相对应的主体以及主体进行实践要遵循客观性原则的必然要求。客观性原则是承认并重视客体的固有规律,强调客体对主体的独立性,客体对主体的制约性。

主体在实践、认识活动中,既要遵循客观性原则,也要遵循主体性原则。主体性原则以客观性原则为前提,主体、客体、主体作用于客体的工具、认识的内容都是客观的。客观性原则也离不开主体性原则,认识客体的客观性,也是对主体的主体性原则而言的。所以,主体性原则与客观性原则之间是辩证统一的关系,是主体实践、认识活动的基本原则。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主体性与科学实践观、主体性与实践性被辩证地统一了起来且密不可分。没有主体性原则,客观性原则和实践性原则将失去主宰;没有客观性原则和实践性原则,主体性原则将失去基础。马克思所要确立的主体性,是要在不断发展的实践过程中,遵循和贯彻客观性原则、实践性原则和主体性原则,正确合理地发挥主体的能动性,正确处理人与自然、人与人的关系,实现人的全面解放。

所以,马克思科学地揭示了主体性思想的内涵、适用范围和宗旨,即主体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实践活动中,如何正确处理人与自然、人与人的关系,从而实现人的全面解放和自由。

四、马克思主体性思想的意义

如果笛卡儿的“我思”是纯粹的精神和思维,构建的逻辑体系是一个概念和范畴的大厦,那么马克思对主体性思想的贡献在于,他通过生存论的探索,从而贯穿了主体、客体以及实践性。马克思主体性思想立足于现实的人,对象是现实生活世界,以及马克思在人与世界的关系方面的态度是实践性的,根本目标是实践和“做”。也就是说,其思考的路径是通过生产劳动生成的,强调实践的价值。

“实践的价值有两个特点:历史性和总体性。”[6]从历史性上看,实践是永无止境的创造过程,因为人的先验本质是永不满足性,是以不特定的方式存在,需要人在实践过程中永远开放且面向未来,是实践不断创造的动力源泉,实践的价值也只有从面向未来的理想性和实践的永无止境的创造过程才能得到理解。实践不但是历史的,而且是总体性的。

总体性其实就是指人的自由,也只有从自由的价值才可以理解实践的总体性。人作为一个价值的存在,虽无终点却有方向。人在体现自己价值的过程中,需要超越感性存在,追求幸福。这有两个作用,第一,人的发展表现为从抽象到具体的过程,人需要在这个过程中的各个环节中得到全面和丰富的发展。第二,实践的价值是以人的价值来体现。所以,人类历史总是以价值来评判进步的,并包含在历史的总体形式中。这也是主体性思想总是归结到人本身的价值的关系,而这些关系只有从总体性的实践和人的自由的价值这个角度得到阐释。所以,以价值的角度去理解主体是很有必要的。这是因为:

第一,价值关系的本质是以我为中心的关系,只要有关系存在的地方,这些关系都是作为主体的关系,说明人只能从自身出发,以人的视角看世界。世界也以人为中心。同时,也正因为人有了这种中心的地位,才能成为主体。

第二,正是人是对客观世界的能动作用,所以人能够成为主体。人在主客的关系中处于中心和主导的地位,能动地认识和改造着世界,只有在对象性的活动中,改变了对象,人才能创造作为主体的价值关系。所以,应当把主体看作是一个创造价值的能动过程。

第三,人不能创造世界,人只有在与客观实在的相互作用关系中,才能显示出人作为主体存在的意义。主体的中心地位是在主体使客体属性满足自身需要的过程中产生的,是主客相互作用的结果,所以,不能夸大人在价值关系中的中心地位,避免走向绝对性的自我,要在各种关系的相互联系中来全面认识人作为主体的性质。

五、结语

人们往往忽略了实践活动的价值本质,只是把它当作主观的需求,使实践成了经验性的操作活动。我们必须从价值的尺度去重新界定实践,才能在更深层次上理解主体的生命意义。

总之,把主体的中心性通过价值产生这一过程统一起来,既认清以人为本的时代特征,又明确多元化也是时代发展的方向,从而让我们正确认识生产劳动是构成了人类的历史活动,同时以宽容的态度对待客观事物以及自身的发展历程。也许,这便是主体性思想中体现出来的意义之一。

[1]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4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1978:5.

[2]康德.实践理性批评[M].商务印书馆,1999:133.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459.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406.

[5]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 [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53,56-58.

[6]欧阳康.马克思本体论批判的价值取向[J].中国社会科学,2002(6).

A81

A

1673-1999(2011)24-0007-02

冉浩志(1980-)男,甘肃兰州人,西北师范大学(甘肃兰州730070)政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2011-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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