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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道家风险观管窥

2011-08-15曾庆玲

关键词:道家老子庄子

曾庆玲

(华侨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福建泉州,362021)

先秦道家风险观管窥

曾庆玲

(华侨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福建泉州,362021)

中国传统文化宝库中蕴藏着丰富而又深邃的风险思想。先秦道家哲学之主题就在于对风险的关注、思辩及超越,在于循着自然无为、明哲保身的逻辑主线探求规避风险之道。先秦道家的风险意识和规避风险的理念与实践可以为我们遭遇的现实风险困境提供另类哲学诠释,为防范、化解现代风险的思路提供深层精神滋养。

传统文化;先秦道家;风险;风险社会;现代启示

在反思传统、推进传统文化现代化的过程中,我们会发现,中国传统文化中蕴藏着丰富而又深邃的风险思想。尽管现代社会的风险远比传统社会的风险复杂多变,这些宝贵的思想资源仍可为学界方兴未艾的现代风险研究提供独特的视域和参照。具体到作为中国传统文化重要组成部分的道家,其风险观尤其是先秦道家对风险问题的思考,能够为我们遭遇的现实风险困境提供另类哲学诠释,为规避、化解现代风险的思路提供深层精神滋养。

先秦道家著作中虽未现“风险”一词,但行文措句无不围绕着风险问题展开。冯友兰指出:“道家的中心问题本来是全生避害,躲开人世的危险。”[1]全生避害的实质是崇尚生命的价值与尊严,试图避开各种可能对个体生命安全构成威胁和危害的事物或环境。因此,先秦道家哲学之主题就在于对风险的关注、思辩及超越,在于循着自然无为、明哲保身的逻辑主线探求规避风险之道。

一、先秦道家的风险意识

风险意识是人们对风险的理解和态度,包括两个层面:一是零散的社会心理层面,一是系统的理论层面。先秦道家对于风险问题的思考,不是较低层面的对风险现象的简单反映,而是凝结并传承下来的系统化的理论学说。

(一)有身有患,存我为贵

被史家称为“古今一大变革之会”的春秋战国处于典型的农业社会形态,风险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为自然环境、诸侯征战对人的安全威胁。春秋之人已将灾变区分为两类:一类是自然之灾,即“天降之咎”(《尚书·大禹谟》);一类是人的行为事故,如“祸福无门,惟人自招”。(《左传·襄公之年》)

先秦道家将风险视为人的生存方式和人类社会的存在样态:上自帝王贵卿、文人雅士,下至村夫野老、贩夫走卒,莫不有风险之忧。老子认为人的生命脆弱而短暂,时时处处都有危险,而“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及吾无身,吾有何患?”(《老子·十三章》)庄子亦道出了人之宿命:“人之生也,与忧俱生。”(《庄子·至乐》)人皆“游于羿之彀中,中央者,中地也,然而不中者,命也。”(《庄子·德充符》)人生在世如处刑网,不是被名利地位之靶射中而不可自拔,就是陷于情仇爱恨之彀而丧失理智,而这些险境源于人的行为在先。风险一方面来自人能力的局限性,超出人的驾驭范围的行为就会导致危险。《庄子·山木》谓腾猿在大树中攀援自如,在灌木丛中就不得不战战兢兢;非筋骨僵硬,乃环境所限不能施展所长。另一方面,人在目的得到满足或长期处于安定的状态下,可能会无知无觉地夸大自身的行为能力而骄泄轻慢,从而导致“坚强”,而“坚强者死之徒”。(《老子·七十六章》)

先秦道家的风险哲学涉及福与祸、安与危、利与害、治与乱、吉与凶、生与死、存与亡、穷与通等基本范畴,而这些范畴均以人为主体。先秦道家思考的不是政治伦理,而是何以保全性命于乱世,是对生命本体的忧患。生死是人生最根本、最切己的问题。忧于生命的短暂、无常,庄子道“死生亦大矣!”(《庄子·德充符》)“人者,爪牙不足以供守卫,肌肤不足以自捍御,趋走不足以逃利害,无毛羽以御寒暑。”(《列子·杨朱》)无论动物还是人类,都有求生的基本愿望,都有避免伤害的安全需要。“且鸟高飞以避矰弋之害,鼷鼠深穴乎神丘之下,以避熏凿之患,而曾二虫之无知?”(《庄子·应帝王》)飞鸟和鼷鼠尚知避险求生,“有生之最灵者”(《列子·杨朱》)的人又岂会不及?

(二)利器机巧,祸患滋起

先秦诸子已认识到技术的发明和应用可以事半功倍、省工获利。《论语·卫灵公》:“子曰: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墨子·辞过》:“为舟车也,全固轻利,可以任重致远。其为用财少而为利多”;《韩非子·难二》:“舟车机械之利,用力少,致功大,则入多。”《庄子·天地》借孔门弟子子贡谓“有械于此,一日浸百畦,用力甚寡而见功多”。先秦道家秉持异见,攘斥技术发明和应用。庄子语:“夫残朴以为器,工匠之罪也!”(《庄子·马蹄》)弃绝和销毁这些机巧之物,可以使盗贼不起,民众不争,国家安定。因为技术越发展,越将人推向未知世界,从而剌激人的取巧之心和名利之欲,人所遭遇的不确定性和危险以及给他人造成的风险也就越多。先秦道家注意到了技术与战争的紧密联系并坚决反对不义战争对生命的残害。先进的技术和精良的武器更易使好战者生杀人之心,而战争无疑是人类安全的最大杀手。“夫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君子居则贵左,用兵则贵右。故兵者非君子之器,不祥之器。不得已而用之,恬淡为上,胜而不美。若美之,是乐杀人也。夫乐杀人者,则不可得志于天下矣。吉事尚左,凶事尚右。”(《老子·三十一章》)

物无贵贱之分,则无可盗之物;人无尊卑之别,则无所争之名。老子言:“民多利器,国家滋昏;人多伎巧,奇物滋起;法令滋彰,盗贼多有。”(《老子·五十七章》)人民的锐利武器越多,国家就越混乱;能工巧匠创制了奇物异宝,而奇货可居正是导致人们投机牟利的重要因素;法令越是周密森严,盗贼越孳生横行。庄子云:“夫弓弩毕弋机变之智多,则鸟乱于其上矣;钩饵罔罟罾笱之知多,则鱼乱于水矣;削格罗落皿且罘之知多,则兽乱于泽矣。”(《庄子·胠箧》)“有机械者必有机事,有机事者必有机心。机心存于胸中,则纯白不备,纯白不备,则神生不定,神生不定者,道之所不载也。”(《庄子·天地》)技术的发明和应用既破坏事物的自然本性,又妨害人的淳朴天性,滋生伪骗欺诈、奸黠诡曲和祸乱纷争。

(三)心为物役,见利忘危

先秦道家认为人被欲望所羁绊挟裹,汲汲于名利和权势就会产生争端和祸患。老子把罪恶之源归于世俗之欲,把祸患归于贪而“不知足”。“罪莫大于可欲,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故知足之足,常足矣。”(《老子·四十六章》)罪孽无大于任情纵欲,祸患无大于得陇望蜀,罪过无大于贪得无厌。“何谓大患若身?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及吾无身,吾有何患?”(《老子·十三章》)身即是自己,老子将宠辱得失视为大患,因为贵为患始,把宠辱得失看得过重,就会工于算计,疲于劳碌,最终为自己招来祸患。老子认为,我们不应被一己私欲蒙蔽心眼,以至看不到匿藏于名利之后的风险,最终成为名利的受害者。然而,人不可能完全不考虑个人利益,问题是掌握“度”。司马迁言:“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史记·货殖列传》)尤其是“方今之时,仅免刑焉。福轻乎羽,莫之知载;祸重乎地,莫之知避”(《庄子·人间世》),“恶”的时代是人心斫朴入华、心狂行妨的催化剂。

世人不察风险与利益共生的关系,逐物不返,沉于所得,迷于所失。“今世之人居高官尊爵者,皆重失之。见利轻亡其身,岂不惑哉……今世俗之君子,多危身弃生以殉物,岂不悲哉!”(《庄子·让王》)人们常常见利忘危,甚至利令智昏,铤而走险。《庄子·山木》载:庄子游于雕陵,一只怪鹊飞自南方,碰着庄子的额头并停歇在栗树林。庄子异其翅大而不能远飞,目大而视力不敏锐,提起衣裳快步上前,拿着弹弓静候时机。蝉在树荫里惬意休息而忘却了自身安危;螳螂用树叶作隐蔽欲伺机捕之而忘却了自己形体的安全;怪鹊紧随其后,眼看即将捕到螳螂而又丧失了自身的真性。在物欲横流的现世,如不能摆脱与物同波、利害相攻的刑网,“操之则慄,舍之则悲”(《庄子·天运》),因唯恐失去名利而惊悚不安,弃之又悲苦难舍,人之迷失如此,思想和行为难免偏离正轨。

(四)安危相易,祸福相生

先秦道家哲学是中国古代辩证思维的集大成者。先秦道家出于朴素的辩证观念,领悟到事物相反相成、互动生长的道理并警示人们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老子·四十章》)任何事物都是由相互依存的正反两方面组成,物壮则老,物极则反,“曲则全,枉则直,满则盈,敝则新,少则得,多则惑。”(《老子·二十二章》)道的运动规律就在于正反两方面的对立统一、循环往复以致无穷。相恃之事物必共处一体方能相恃,而相恃又为事物之相互转化创造了条件。“道通,其分也,成也;其成也,毁也。所恶乎分者,其分也以备;所以恶乎备者,其有以备。”(《庄子·庚桑楚》)

安危、祸福统一于人的行为之中,没有危险、祸害,也就无所谓安全、福祉。然而,危险之中往往隐含着安全,安全之中往往潜藏着灾祸。老子言之甚理:“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孰知其极?其无正也。正复为奇,善复为妖。”(《老子·五十八章》)《韩非子·解老》释曰:“人有祸,则心畏恐;心畏恐,则行端直;行端直,则思虑熟;思虑熟,则得事理。行端直,则无祸害;无祸害,则尽天年。得事理,则必成功。尽天年,则全而寿。必成功,则富与贵。全寿富贵之谓福,而福本于有祸,故曰:‘祸兮福之所倚。’以其成功也。人有福,则富贵至;富贵至,则衣食美;衣食美,则骄心生;骄心生,则行邪僻而动弃理。行邪僻,则身死夭;动弃理,则无成功。夫内有死夭之难,而外无成功之名者,大祸也,而祸本生于有福,故曰:‘福兮祸之所伏。’”庄子亦提出了安危相易的辩证命题:“阴阳相照相盖相治,四时相代相生相杀,欲恶去就于是桥起,雌雄片合于是庸有。安危相易,福祸相生,缓急相摩,聚散以成。”(《庄子·则阳》)然安危相倚相易,祸福相伴相生,其间幻变玄之又玄,莫能测知。

二、先秦道家规避风险的理念与实践

面对风险,先秦道家思考更多的是如何避免可能的灾害和祸患,如何“存我”、“全生”。通过对事物变化、发展辩证规律的揭示和对人性的反思,先秦道家悟出独具道家风骨的风险规避之道并以避于俗世、隐于自然的行为践行其学说。

(一)辨于微明,察于征兆

先秦道家关于质变与量变规律的慧见是中国古代辩证法的重要代表。老子谓:“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垒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老子·六十四章》)灾害、事故看似突发,但往往生长于其微小、初始时的不被察觉和未受重视。量变累积成质变,最终导致风险发生、祸患来袭。与道家颇有渊源的中国传统医学就是通过望、闻、问、切检查患者的外部表现尤其是细微症状以诊断病情,所以中医强调防重于治,“上工治未病”。事故灾变之初,总是要暴露出蛛丝马迹或“端倪”(《庄子·大宗师》)。很多征兆是从反面来表征灾害、事故的临近。古代兵家见林荫茂密、人稀境寂之处,惯疑伏兵而迟惶不进,盖恐于风险征兆的慎微察认。老子言:“将欲歙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欲举之;将欲夺之,必因与之。是谓微明。”(《老子·三十六章》)先秦道家用来概括事物变化微始状态的范畴是“微明”,亦即“几”。庄子亦谓:“万物皆出于几,皆入于几”(《庄子·至乐》)。事物由“几”而生,随“几”而化,因“几”而亡。

《老子·六十四章》语:“其安易持,其未兆易谋,其脆易泮,其微易散。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事物在初静状态易于掌持,在未有明显征兆时易于图谋对付;事物脆嫩之时易于分解破坏,尚微小时易于消散破灭。老子警示人们居安思危,在事故发生之前预备好治理方案和措施,做到见微知著,防微杜渐。有远见的人思而有备,故能够防患于未然,化隐患为无形。辨于微明,察于征兆,是预防诸多风险的因应之道。

(二)绝圣弃智,顺道而行

先秦道家以消极的绝圣弃智、绝学无忧来应对科技发展的负作用和社会的风险与病态。老子言:“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老子·十九章》)出现了智巧,才产生严重的纷争和伪诈;抛弃机巧、仁义和货利,人民就可以得到百倍的好处,恢复孝慈的天性,盗贼也会消失。“民之难治,以其智多。”(《老子·六十五章》)“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老子·八十一章》)人无尊卑之分,则其无所争名;物无贵贱之别,则民无可盗之物;百姓见不到自己希望得到的东西,心志就会安定。《庄子·胠箧》中亦有“故绝圣弃知,大盗乃止”。《庄子·天地》中,圃者“抱瓮而出灌”,虽力多功寡而拒斥桔槔(机械)。庄子认为,对机械的使用、依赖和臣服,将会产生反溯作用,从而造成人性的机械化。今之机械机事,倍于昔者何止万倍?实际上,在风险的规避和化解问题上,今人更多地依赖于对必然性、对自然界和人的运动变化规律的认识和探索。当然,后世也有知识分子发出“人生识字忧患始,粗记姓名便可休”(苏东坡词)的喟叹。许在指鹿为马的悖谬混世里,唯斗大不识的氓隶之徒方能处之安然。

先秦道家把风险视为人在由人与环境组成的系统中背离了天道,改变了某些变量而使系统失衡的状态。当行为受到限制,作为行为主体的人受到伤害或损失时,即为灾害或变故。只有效法自然、顺道而行的人才能尽享安全。“善摄生者,陆行不遇兕虎,入军不被甲兵。兕无所投其角;虎无所措其爪,兵无所容其刃。夫何故?以其无死地。”(《老子·五十章》)“含德之厚者,比于赤子,毒虫不螫,猛兽不据,攫鸟不搏。”(《老子·五十五章》)处处小心谨慎,明察安危,安于祸福,不在自然界及人的社会生活中逞能的人,虽兕虎甲兵、毒虫鸟兽莫能相伤。然而悦生恶死、逆天行事的凡夫俗子是不能免于风险的。人不能盲目地拜倒于自然面前,为自然所奴役,而应该超脱于物外,随顺于自然。尊重规律不违背人性,因天地之势与自然一致,方“可以保身,可以全生,可以养亲,可以尽年。”(《庄子·养生主》)

(三)轻物重生,见素抱朴

先秦道家“为我”、“重生”的思想可说是先秦时期人的觉醒。这种觉醒主要强调的是个体生命的保全及个体精神境界的提升,反对人的“自丧”。杨朱与墨子兼爱、非攻的观点相反,主张各人循着自己的私利行事,若以道德激劝,强人违反自身意愿,只有增加混乱,故“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孟子·尽心上》)“全性保真,不以物累形:杨子之所立也。”(《淮南子·汜论训》)《吕氏春秋·孟春纪·重己》对此予以评说:“论其安危,一曙失之,终生不复得……有道者之所慎也。”“名与身孰亲?身与货孰多?得与亡孰病?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故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老子·四十四章》)获取名利和保全生命何者更重?老子言:过分地贪图名利必定要付出更多的代价;过于积敛财富,必定会遭致更为惨重的损失。知足于内不争虚名就不会受辱;知止于外体道而止就会避免忧患,如此方能保持长久的平安无恙。庄子更是视功利为浮尘,视权贵如腐鼠(《庄子·秋水》)。天下人所尊崇的,富贵、长寿、美丽也;所喜好的,身安、厚味、美色、华服、声乐也;所鄙弃的,贫贱、病夭、丑陋;所苦恼的,是身不得安逸,口不得厚味,眼不得好色,身不得华服,耳不得声乐也。倘不能如愿,则大忧而惧,如此对待生命,岂非愚蠢至极?人与忧俱生,寿者惛惛,久忧不死,何苦如是?(《庄子·至乐》)

一个人如何才能独善其身,如何避免成为物质的俘虏而招致祸患?老子认为,当“见素抱朴,少私寡欲”(《老子·十九章》),即持守质朴的本色,减少私念,克制欲望。正所谓“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老子·十二章》)。一个人越是无私无欲,便越能无失无得;淡泊虚妄的名利,内心就能平静如水、宠辱不惊,于己方能“自保”、“免祸”。

(四)不争无忧,无为无用

老子言:“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又不争……夫唯不争,故无忧。”(《老子·八章》)“以其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老子·六十六章》)争则忧,不争则无忧。不仅不争,还无为无用。树无用,不求有为而免遭斤斧;白额之牛,亢曼之猪,痔疮之人,巫师认为是不祥之物,故祭河神才不会把它们投进河里;残废之人,征兵不会征到他,故能终其天年。形体残废,尚且可以养身保命,何况德才残废者呢?树不成材,方可免祸;人不成才,亦可保身也。是故“山木,自寇也;膏火,自煎也。桂可食,故伐之;漆可用,故割之。人皆知有用之用,而莫知无用之用也。”(《庄子·人间世》)享有才智美名的人,命运将不异于桂、漆,因此无为无用乃全生之道。弟子惑于山木以不材得终其天年,而雁以不鸣杀而烹之。庄子释曰:“周将处乎材与不材之间。”(《庄子·山木》)善于安身立命之人,必介乎才与不才间,发挥无用之大用。毫无用处只会招致他人的不屑与伤害,锋芒毕露则会怀才罹罪。然而似是而非的处事方式“未免乎累”,只有放弃执着顺乎自然,方可“虚室生白,吉祥止止”。(《庄子·人间世》)

道家“游方之外者也”(《庄子·大宗师》),多被褐怀玉、蔑弃荣利之人,“非梧桐不止,非练实不食,非醴泉不饮。”(《庄子·秋水》)“独与天地精神往来,而敖倪于万物,不谴是非,以与世俗处。”(《庄子·天下》)老子曾任守藏史,庄子曾任漆园吏。然彻悟超脱,出世入道。老子见周之衰,“免而归居”,骑青牛西出函谷关后“莫知其所终”(《史记·老子韩非列传》)。庄子则拒楚威王之聘,“宁曳尾于涂中”(《庄子·秋水》)也不事王侯。因为庄子认为在离乱恶浊之世,做官与保身全生不能相容,为官从政即是甘作“衣以文绣,食以刍叔”的“牺牛”(《庄子·列御寇》)。生长于隐士群落的先秦道家学说非只图“避世”而“欲洁其身”,而是其独特风骨的外在显现。既明察外在祸患又超越内在自我,既无为而无不为又无用而无不用,既即世兴感、自陈块垒又扫灭情累、自我开解。

[1] 冯友兰.中国哲学简史[M].北京大学出版社,1985.

[2] 李泽厚.中国古代思想史论[M].北京大学出版社,1985.

[3] 朱哲.先秦道家哲学研究[M].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

B22

A

曾庆玲(1982-),女,博士,讲师,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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