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共生互补型城市民族关系的思考——兼论城市和谐民族关系构建的基本人文理念和实践目标诉求
2011-08-15沈再新
武汉纺织大学学报 2011年5期
沈再新,程 芳
(1 中南民族大学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4;2 华中师范大学 武汉传媒学院 新闻传播学院,湖北 武汉 430205)
构建共生互补型城市民族关系的思考
——兼论城市和谐民族关系构建的基本人文理念和实践目标诉求
沈再新1,程 芳2
(1 中南民族大学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4;2 华中师范大学 武汉传媒学院 新闻传播学院,湖北 武汉 430205)
从社会共生论的视角,提出现代城市民族关系是一种“共生互补”的关系。作者认为构建共生互补型城市民族关系,要着眼于城市多元文化与多民族的生存场景,城市各价值主体应重新审视自己的立场,把和谐共生作为现代城市的存在方式和法则,自觉遵循互补共赢的原则,共享各族人民所创造的社会文明和社会成果。
散杂居民族;城市民族关系;和谐社会;共生互补
一、共生理论在和谐城市民族关系构建中的适用性
“共生互补”这一理念是指人类的活动及其结果要确保社会系统和自然系统的和谐共生、取长补短,互补共赢、协同进步和发展。它既包括人与自然的共生互补,也包括人类世界中的共生互补(个人与个人、集团与集团、民族与民族的关系等等)。[1]它强调共生单元间优势互补、互为依存、互相借鉴、扬长避短;共生单元间有竞争也有冲突,要在竞争中产生的新的、创造性的互补性合作关系;共生单元间只有在尊重其它参与方的文化习俗、宗教信仰等基础上,才能扩大各自的共享领域。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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