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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1年铁路装卸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1-08-15

铁道货运 2011年3期
关键词:铁路局整治铁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运输局

运营货管〔2011〕129 号

各铁路局、各专业运输公司:

为贯彻全国铁路工作会议和运输安全工作会议精神,铁道部运输局组织制定了《2011年铁路装卸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二O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2011 年铁路装卸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落实《关于加强铁路装卸工作的通知》(铁运函〔2009〕1404号)和铁道部有关规定为主线,整合铁路装卸资源,规范装卸基础,深化专业管理,强化行业监管,消灭责任一般 C 类及以上铁路交通事故、责任旅客列车行车事故和装卸机械重大、大事故,消灭责任火灾事故,杜绝责任严重及以上路风事件,装卸机械设备完好率达到 96% 以上,装卸作业机械化比重同比提高 10% 及以上,夜装夜卸比重超过 50%,装卸队伍和谐、稳定,效率、效益显著提高,加快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步伐,促进铁路装卸安全发展、集约发展、全面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二、整治项目

1.管理基础弱化,规章制度标准制修订工作滞后,不适应发展需要。

2.着装不规范,用语不文明,对外服务形象不佳,客户投诉多,未形成统一的铁路装卸服务品牌。

3.监管机构不健全,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不足、不强,专业管理难以有效实施,对专用线、专用铁路、地方铁路、合资铁路的行业监管不到位。

4.装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规章制度和作业标准不落实。

5.装卸市场经营秩序混乱,车站对铁路货场内的装卸作业未实行“五统一”(统一管理、统一派班、统一费率、统一收费、统一清算)管理。

6.装卸资源分散、多头经营、管理不良、质量不高,造成货物 (包装)、货车、集装箱、货车篷布、集装化用具、装卸机具、场库设施损坏。

7.装卸机械设备老化、超期服役、带病作业,安全装置不灵敏、性能不可靠、作用未有效发挥。

8.从业人员年龄老化、素质不高,业务骨干短缺。

9.装卸作业机械化比重和夜装夜卸比重低。

10.未按规定配置和使用装载机电子秤等计量安全检测设备。

11.装卸劳力组织不到位,作业效率低下,附属作业不彻底。

12.抑尘和防冻作业质量不高,安全隐患突出,影响卸车作业。

三、整治要求

(一)加强规章制度建设

1.组织修订《铁路装卸作业安全技术管理规则》、《铁路装卸作业组织规则》等规章、办法,制订《铁路货运装卸搬运机械配置标准》和《铁路集装箱防摇吊具技术条件》。铁路局 (含专业运输公司,下同) 要制修订装卸机械和属索具,以及起重量限制器、风速仪、防风制动装置、防风地锚、钩头电子秤、抓斗电子秤、装载机电子秤等安全设备设施运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设备设施配置、运用、维修、鉴定 (检定)、考核、评价工作制度。

2.制订铁路局区域和跨区域装卸机械、劳力统一调配和联勤协作管理办法,从信息报送与传达、命令发布、交通安排、后勤保障、任务分配等方面制定预案,建立工作机制,提高装卸机动能力和应急能力。

3.对照《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运输装卸机械管理规则》、《铁路装卸机械检修技术规范》、《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则》等部颁规章、办法和标准,全面清理、修订、完善管内既有装卸规章制度、文电、劳动合同、劳务协议、作业标准、基础台账和有关学习培训资料,2011年5月底前完成管内装卸管理有效规章、文电、作业标准汇编的编写或修订工作,确保规章制度的系统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4.建立健全装卸规章配置、文电传达和对规、对标制度,保证规章制度的一致性、有效性和严肃性。

5.强化电子规章管理。电子规章是规章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与纸质规章同步修订。凡未按规定及时修订和下载的,一律按违章处理;由此引发事故的,严格追究责任。

(二)加强专业管理和行业监管

6.按照《关于发挥铁路局直接管理站段体制优势加强运输专业管理的指导意见》(铁办〔2005〕124号)要求,建立健全铁路局装卸管理机构 (装卸管理办公室),配齐配强装卸管理人员;同时进一步明确装卸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监管考核机制,理顺工作关系,切实履行局管内装卸专业管理和行业监管职责。

7.整合铁路装卸资源。各铁路局要进一步整合管内铁路装卸资源,解决资源分散、多头经营、信息不畅、管理不良、效率低下、质量不高等问题,规范铁路装卸市场经营秩序,提升铁路装卸专业化水平,充分发挥铁路装卸整体优势,做优做强铁路装卸企业,不断提高装卸作业效率和质量。

8.建立健全装卸工作协调机制。铁路局、站段要建立由运输、货运、调度、多经等部门参加的沟通协调机制,负责本局本地区装卸发展协调工作,研究解决装卸发展和结合部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将装卸工作质量、效率纳入铁路局、站段运输交接班会和安全例会内容,纳入同级运输效率、服务质量和安全质量考核。车站要对铁路货场内的装卸作业,实行“五统一”(统一管理、统一派班、统一费率、统一收费、统一清算)管理,维护装卸作业秩序。

9.强化合资铁路、地方铁路和专用线、专用铁路(以下简称专用线) 装卸监管。全面掌握专用线分布、装卸设备状况、装卸车能力、到发量、货车占用时间等各种运输信息,协同地方政府对专用线装卸车效率进行联合考核,压缩车辆在专用线内停留时间,彻底杜绝以车代库、以箱代库。积极引导专用线企业更新改造落后的装卸设备设施,优化装卸机械选型,改进装卸作业方式,提高装卸车效率。指导各站段加强与专用线企业,特别是作业量较大企业的联系,建立不定期走访制度,及时掌握设备设施和劳动力配置变化情况,督促企业做好装卸车工作。

(三)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0.贯彻《关于贯彻国务院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的实施意见》(铁安监〔2010〕 168号),落实装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实现现场作业标准化为核心,全面开展以标准化车间、标准化班组、标准化岗位为主要内容的装卸安全生产达标活动,实现基层安全管理达标,装卸生产安全可控。

11.加强自控型班组建设,规范铁路装卸作业行为,建立健全装卸责任货损赔偿制度,杜绝野蛮装卸,减少货损货差。切实加强对委托装卸承包企业的安全监管和业务指导,建立有效的管理和考核约束机制,杜绝以包代管的问题。

12.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一是整治硬件设备。加大资金投入,按国家和铁道部有关规定配置、更新、使用装卸机械和起重量限制器、风速仪、防风制动装置、防风地锚、钩头电子秤、抓斗电子秤、装载机电子秤等安全设备设施和属索具;整治技术状态不良的装卸机械、安全设备设施和属索具;按照保证人身安全、货物安全和提高作业效率的原则,改进属索具;强化对硬件设备的日常保养、维修工作,保证其技术状态良好。加快淘汰技术落后、作业效率低下、达到报废条件、不符合国家环保和节能减排等相关政策的机械设备。二是集中力量整治装卸作业不按规定设置防护信号、简化作业程序、违章蛮干等惯性问题,强化作业人员自我保护意识,严格按照规章、标准作业,确保人身安全、作业质量。三是强化油库、锅炉、电器线路、充电间硫酸贮存处所和乙炔、氧气等危险源管理,消除安全隐患。四是整治违规使用抑尘剂、防冻液,抑尘和防冻作业质量不高,安全隐患突出,影响卸车作业的问题。

(四)优化装卸作业组织

13.加强装卸机具、劳力和作业组织。改善作业场所照明等作业条件。改革装卸作业组织模式,推广装卸劳力和装卸机具统一调配、联勤协作方式,适应货物集中到发和整列装卸作业需要。根据客货分线、车流和货流变化,及时调整装卸生产班制、班次,优化班组结构设置,合理配备装卸劳力和机具。建立健全运输、货运、装卸一体化管理和考核体系,落实“五统一”管理,加大对车站装卸作业效率管理和监控力度。

14.充分利用各种信息系统,完善装卸车信息预确报制度,合理安排取送车作业,推行站调、货调和装卸调度“三调”联合办公,优化装卸机力劳力组织,大力压缩装卸派班、作业前准备及附属作业时间。

15.装车要为卸车创造条件。铁路局要积极推进货物集装化运输,组织装车站进一步优化混装货物、废钢铁、木材 (板、方材) 等货物装载加固方式,合理选择适装货车,选用作业效率高、可循环使用的装载加固器材,切实为卸车创造方便条件。加强货物运输包装质量管理,坚决杜绝成件包装货物以散装方式填充货包间隙的行为。

16.制定、优化装卸应急预案。做好节假日、货物集中到发、不良天气、事故和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下的装卸应急预案编制和实施工作,加强日常演练,做到应急有备,遇有突发情况时能及时启动,有预见性、针对性地抓好车站装卸车组织工作。

17.针对新情况,重新核定品类别货物装卸车作业时间,并纳入货场和专用线装卸车作业效率考核。

(五)切实提高服务质量

18.加强铁路装卸服务品牌建设。以客户服务便捷化、设施设备现代化、作业流程合理化、生产指挥集中化、组织扁平化、管理信息化、环境整洁化、标志标识规范化、人员配置精干化、安全生产标准化、效率效益最大化为目标,打造“设备先进、队伍精干、环境优美、管理科学、安全高效、服务优质”的铁路装卸企业。

19.塑造铁路装卸新形象。统一装卸标志标识、人员着装、作业流程、服务标准,塑造新形象,适应优化货运站管理和现代化货运站建设需要。

20.开展铁路装卸“服务示范班组”、“品牌班组”和“文明服务标兵”创建活动,探索创新装卸服务质量监督机制,主动接受车站、客户和社会监督,做到尊客爱货,优质服务,爱护车辆和装卸机具,杜绝损坏货车、集装箱、篷布等问题的发生。(六)加强队伍建设

21.以“十百千万”人才培育工程为契机,充分发挥各层次人才的带头示范作用,结合新技术、新装备应用,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典型案例教育,不断丰富、完善培训手段和培训内容,全面提高装卸系统干部职工的技术业务素质。落实《2010—2012年铁路运输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规划》(铁道部政治部政组〔2010〕12号)和《铁路高技能人才工作实施办法》(铁劳卫〔2006〕236号),充分发挥原铁路高校和职业学校的培训功能,加强装卸职工的业务培训,特别是工班长和特殊工种的实际操作培训,造就一支高素质的铁路装卸高技能人才队伍。

22.铁路装卸从业人员要认真落实“先培训,后上岗”制度,严格按照要求持证上岗。

23.广泛开展学技练功活动,提高队伍素质。举办铁路局管内装卸系统职业技能竞赛活动,进一步激发、调动广大职工学业务、练技能、强本领、保安全、上质量、提效率的积极性。

四、失格条件

整治期间,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按 2011 年专项整治失格考核。

1.发生责任一般C类及以上铁路交通事故、责任旅客列车行车事故和装卸机械重大、大事故,责任火灾事故。

2.发生责任严重及以上路风事件。

3.铁路局装卸管理机构 (装卸管理办公室) 未到位和未有效开展工作。

4.装卸机械设备完好率低于 96%。

5.装卸作业机械化比重不足70%,且同比提高不足10%。

6.夜装夜卸比重低于 50%。

7.装卸队伍不稳定。

8.铁道部运输局认定的严重影响运输安全、质量、效率、效益的其他事项。

五、方式方法

从2011年3月开始到11月底,集中进行专项整治,并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3月份,为发动部署阶段。各铁路局要于3月18日前将本单位 2011 年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书面报铁道部运输局备案。

第二阶段,4 月至10月,为检查整治阶段。8月份铁道部运输局组织阶段检查。

第三阶段,11月为总结验收阶段。11月上旬前各铁路局完成自查自验,并于11月18日前将管内专项整治年度总结书面报铁道部运输局。11月下旬铁道部组织开展检查验收,并结合日常掌握情况和铁路局自查自验情况,公布 2011 年专项整治情况,对不合格单位予以通报。

六、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细化整治方案。各铁路局主管领导要亲自布置和督促落实整治工作事项,结合管内装卸管理实际,制定细化整治方案,明确整治工作责任人、责任单位和主管领导,确定整治重点和推进计划。

2.建立专项整治汇报制度。各单位应切实抓好阶段推进工作,并及时分析总结,查漏补缺,保证整治工作质量。对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有关工作建议和意见,应随时向铁道部运输局主管部门反馈。

3.强化监督考核,确保取得实效。各铁路局要建立健全装卸工作考核办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责任追究。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分析原因,责令责任单位 (部门) 及时整改。对整改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要严格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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