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零售企业物流绩效评价的平衡模式
2011-08-15广东金融学院会计系陈宁
中国商论 2011年20期
广东金融学院会计系 陈宁
我国零售业的对外开放之路,以1992年7月起推行零售业对外试点及2004年12月起根据加入WTO的承诺全面开放零售业这两个时点最具代表性。彭玲(2006)指出,外资大型零售企业有其遍布全球的进货渠道、先进的管理理念、统一的物流配送体系、先进的供应链管理模式等优势,因此在国内形成了一条高效的供应链,使其在新一轮扩张中具有更大的运营和价格优势,从而对国内本土零售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形成巨大威胁。何明坷、王浩雄(2006)指出,在零售业已经完全国际化的时候,我国的物流业却处于发展相对滞后的时期,这使得物流成为零售业突破与成功的关键。
1 零售企业物流绩效的界定
1.1 零售企业物流
利维、韦茨(2003)指出,零售企业物流是一个有组织地管理商品流的过程,该商品流从商品的供给源头即供应商一直延续到公司的内部加工功能,存储和运输,最终再到商品被售出并送抵顾客手中。因此,零售企业物流属于一种微观物流,根据伯曼、埃文斯(2007)的观点,它有八个主要的目标:使得特定的物流活动满足成本效益原则;营造轻松准确的下单氛围;缩短订货与接收商品之间的时间;协调各供应商;维持适当的存货水平;加快商品发往销售场地的时间;以令顾客满意的方式快速处理订单;定期与其他供应链上成员的合作及沟通;有效处理退货;监督物流业绩;拥有备用计划。
1.2 零售企业的物流绩效
由于企业本身有多重目标,甚至会相互矛盾,因此,绩效是一个反映不同利益相关者利益的多维概念。……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