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池定律”视角下的C2C卖家不良行为分析
2011-08-15周建良
中国商论 2011年1期
周建良/文
“水池定律”视角下的C2C卖家不良行为分析
周建良/文
随着电子商务的普及和深入发展,网络购物作为一种新型的购物形式已经深入人心。一些卖家在经营过程中表现出的不良行为造成了越来越坏的影响。尽管各部门、机构、交易平台都推出了一些规范措施,但卖家不良行为却屡禁不止。
“水池的注、排水口同时开放,只有当单位时间内的注水量大于排水量时,水池内才会存住水,水池才有可能被注满。”这就是简单却含义深刻的水池定律。如果将C2C网店看做是一个水池,水看做利益,则注水相当于得到利益,排水相当于损失利益,那么一个网店能否给它的所有者(即店主)带来收益,就是看这个水池能否存得住水。问题的关键就是看获得利益的速度是否大于损失利益的速度,或者说某一行为使网店获得的利益是否大于损失的利益。
对于店主而言,经营网店的关键动力在于利益。如果某一行为使网店得到的利益大于损失的利益,即水池的水面上升,那么店主会加强或重复该行为;反之,会减弱或停止该行为。从这一角度来看,政府、社会、网店平台等的引导措施应从网店利益水池的水平面升降入手,若是鼓励店主的某一行为,则应在店主实施这一行为时,使网店利益水池的水平面上升;反之,应下降。时下在C2C中,卖家的许多不良行为屡禁不止,归根结底,其关键是有关部门的引导和调控措施没有起到真正调节网店利益水池水平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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