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场理论对文学研究的意义
2011-08-15应璎
浙江外国语学院学报 2011年1期
应 璎
(杭州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浙江杭州310036)
脱胎于文学批评的文化研究兴起于20世纪50年代,以社会批判为己任,进行跨学科的批评实践。但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文化研究的学院化色彩越来越浓厚,社会批判锋芒也锐减[1]。而出版于1996年的《艺术的法则:文学场的生产与结构》一书注重社会批判实践,无疑为文化研究带来新的生机。此书是法国社会学家布迪厄对文化研究的“当代拓展”[2]。文学场一词是布氏阐述其文学理论的关键词。该理论从社会学角度叩开了文学研究的大门,拓展了研究视野。从这个新的理论出发,文学世界的种种现象得以重新审视。其研究内容包括不同国家的文学革命、国家内部不同历史时期的文学状况和各种文体的发展背景,等等。这些研究主要从文学场所产生的社会影响这一角度去研究各种文学现象,揭示了这样一个隐而不显的事实,即文学周围存在着各种资本与权力的相互斗争。显而易见,关注文学的社会环境是文学场理论的重心。文学场的全称——“文学生产场”——已将这个重心表述得十分明确:文学生产场首先是一个社会场域,然后才是文学的生产场。近年来,在运用文学场理论研究具体作家时,往往围绕这个重心,以揭示作家周围赖以生存的文学场运作机制为目标。但是,文学研究始终绕不开的核心是作家及其作品本身。如何看待文学场理论对研究作家和作品的意义应是首先要考虑的问题,而对于这个关键问题的探讨还未引起足够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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