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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放火骗保案件的调查与思考

2011-08-15黄志强傅胜兰施晓文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学报 2011年10期

●黄志强,傅胜兰,施晓文

(福州市消防支队,福建 福州 350001)

(本栏责任编辑、校对 马 龙)

2006年10月5日3时许,福清市新旺佳超市发生火灾,过火面积857m2,火灾造成1人死亡,受伤4人(其中1人重伤2人轻伤1人轻微伤),烧毁商品货物、家具、家电等直接财产损失570 064元人民币。起火建筑主体为民宅(属蔡某某所有),三层砖混结构,坐东朝西,南北走向,主体建筑的东侧为单层铁皮屋顶搭盖,与主建筑的一层连为一体。着火建筑东侧为菜地,西侧为福厦公路,南侧为相隔1m过道的民房,北侧为相隔4m过道的民房。起火建筑一层为新旺佳超市,二层为房东蔡某某住宅及出租房,三层为出租房及网吧。

一、火灾调查

(一)确定火灾由一层新旺佳超市向二层蔓延

火灾调查组立即调查访问火灾第一报警人、着火建筑内逃生人员及周边群众等,但由于火灾发生在凌晨3时许,被访问调查对象发现着火时,新旺佳超市及二层均已着火。这给前期火灾调查带来了不少困难。但调查人员根据以下痕迹及人员逃生受伤及火灾规律,认定火灾起火部位位于一层:(1)三层除门窗、外墙面被烟熏变色外,室内物品无过火痕迹;可排除三层先起火的可能。(2)二层南侧卧室室内物品保持完好,只有烟熏痕迹,客厅北侧木隔断(与出租房之间)基本烧毁,烧毁程度呈北侧重于南侧。说明火势由建筑第二层的北侧向南侧蔓延。(3)从二层北侧的房间(分隔三小间)看,房间靠东侧的北侧墙面残留的三根小木柱,其高度由西至东渐短,柱头上的斜茬烧痕指向东侧过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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