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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消防机构推行说理执法探索

2011-08-15叶年忠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学报 2011年10期
关键词:公安机关当事人消防

●叶年忠

(江苏省消防总队,江苏 南京 210036)

消防监督管理是社会管理的组成部分,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在新的形势和任务面前,如何更加有效地开展消防监督管理,不断提高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效能,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更加良好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需要我们不断更新观念、创新理念,改进执法方式、完善执法措施。为此,各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都作了许多探索和尝试,也取得了一些经验和做法。笔者认为,探索推行说理执法,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执法理念、执法方式变革中的一个有益尝试,是创新社会管理,不断改进和加强消防监督执法工作,提高消防监督科学化水平的重要举措。

一、说理执法的内涵

说理执法,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以民主平等的态度和方式,向当事人讲清法理、讲清事理、讲清情理,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的一种执法方式。说理执法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1)讲事理,即是在了解案件发生的经过的基础上,对相对人的消防行为作出判断,是合理还是不合理的,有针对性地进行讲解和说服。说事理重在说清证据与事实之间的内在联系,分清是非,明确责任。(2)讲法理,即从法律的角度,分析违法事实,指出违法行为的特征、确定其性质、相对人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以及具有的权利。说法理重在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准确定性,公正处理。(3)讲情理,即从客观实际出发,用合乎正义、富有人情味的道理,对相对人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判断,进行合乎情理的劝说和教育。

二、推行说理执法的重要意义

推行说理执法,是创新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的有益探索,对推动消防工作和队伍建设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1)推行说理执法是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的必然要求。推行说理执法的目的,就是要通过制度创新,把先进的执法理念落实到实际行动,贯穿到执法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对涉及当事人权益的执法行为多做告知、解释和说明工作,充分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切实保障其知情权和陈述权、申辩权,将法制宣传教育与执法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全社会的法治意识和消防安全意识。(2)推行说理执法是加强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执法能力的迫切需要。近年来,随着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执法能力有了很大提高,但与日趋复杂多变的社会消防安全形势、执法环境相比,仍然存在着很大的差距。推行说理执法,就是要引导广大消防执法人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学会用群众的语言、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加强与群众的沟通,在执法中多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切实帮助群众解决消防安全方面的问题,从而寓宣传教育于执法中,寓主动服务于执法中,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3)推行说理执法是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重要举措。推行说理执法,就是要在消防执法活动中,充分考虑执法的社会效果,多做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工作,善于用和谐的思维来化解矛盾,用和谐的态度来对待群众,使人民群众通过案件的办理、事情的处理,既感受到法律的权威、尊严,又感受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关爱、温暖,最大限度地减少执法争议,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三、说理执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推行说理执法,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部署要求,以积极适应时代发展的新要求、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为出发点,以提高执法公信力,减少执法争议、密切警民关系,提高人民群众对消防执法工作的满意度为目标,把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要求贯穿于社会消防管理和执法活动的全过程,教育执法人员准确把握社会心理和群众情绪,在执法过程中做到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

推行说理执法,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坚持以人为本。说理执法,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陈述权和申辩权,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二是坚持群众路线。要按照懂群众心理、懂群众语言、懂沟通技巧、会化解矛盾、会主动服务、会宣传发动的“三懂三会”要求,在说理执法过程中,充分相信群众,积极依靠群众,广泛宣传群众,努力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三是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执法过程中,既要注重说理,防止简单执法,也要严格执法,尤其是对无故不听教育、不服从管理,甚至蛮不讲理、阻挠执法的,要依法予以处罚,切实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四、说理执法的主要任务和基本要求

说理执法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严格、公正、文明、高效执法,坚持尊重和保障当事人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在消防执法的各个环节对当事人进行有针对性地说理,有效调控当事人的心理,化解当事人不良情绪,使当事人能够理性接受和承担法律后果;对当事人和其他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营造自觉学法守法的社会氛围和良好的执法环境,提高消防执法工作的社会满意度,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执法争议、减少信访投诉、减少警民冲突,促进社会和谐。

说理执法是新形势下消防执法工作的一种新模式,具体工作中,要遵循以下要求:(1)注重说理执法方式,保证说理效果。要因人而异,一人一策,对症施教,运用多种说理方法,有的放矢地开展说理工作;要以善意的态度对待执法当事人,不以管人者自居,允许当事人提出辩解和质疑,尊重当事人人格;要刚柔相济、张弛有度,既要讲究原则,立场坚定,不做无原则的迁就,又要平等沟通、耐心说理。(2)狠抓执法制度落实,畅通说理渠道。要积极推行执法告知、火灾事故公开认定、疑难信访案件公开听证等制度,充分听取当事人的申辩;要完善警务公开制度,依法公开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进度、执法结果和执法文书,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3)加强执法素质培训,提高说理能力。要通过专家讲授、案例点评、比武竞赛、现场观摩、编写手册等方式,加强对监督人员说理执法的业务指导;要健全和落实经常性岗位练兵机制,积极开展学法活动,提升监督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提高监督人员说理执法的底气;要加强法律人才库建设,积极开展法制培训、法制调研和课题研究,培养一批说理执法的行家、能手。

五、推进说理执法工作的措施

(一)注重试点和典型选树

在执法示范单位或执法素质整体较高、执法基础较好的单位进行试点,推动说理执法工作由点到面、由浅入深地开展。注意发现和培养一批说理执法的先进典型,总结推广说理执法经验,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全员参与说理执法的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大众传媒,加大对社会的宣传力度,扩大说理执法的社会影响,提高群众对消防执法工作的满意度,树立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亲民爱民的良好形象。

(二)注重统筹协调推进

把推行说理执法作为推动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有力抓手,将说理执法与加强执法思想、执法能力建设,开展执法示范单位创建和模范监督员评选活动,以及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说理执法对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促进和带动作用。

(三)注重总结制定说理执法标准

说理执法涉及消防行政审批、火灾事故调查、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火灾扑救等行为及环节,包括说事理、说情理和说法理,既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也可以采用文书形式,针对不同的执法行为和执法对象也需要研究具体的说理方法。因此,什么时候需要说或必须说,说什么,说到什么程度,需要不断在实践中加以总结摸索,逐步总结提炼出说理执法应当遵循的基本标准、方法和要求,从而进一步规范说理执法。

(四)注重建立说理执法的激励保障机制

对说理执法的贯彻落实情况及取得的效果要定期检查评估,对表现突出的执法人员要进行表扬和奖励,条件成熟时要将说理执法纳入执法质量考评体系。保障说理执法培训、硬件建设经费的投入,为监督人员配备必要的录音、录像等设备,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设立专门的说理场所,方便监督人员开展说理执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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