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1966年自然辩证法研究综述
2011-08-15马佰莲
中共济南市委党校学报 2011年2期
王 瑞 马佰莲
1956-1966年自然辩证法研究综述
王 瑞 马佰莲
1956-1966年是中国自然辩证法学科的奠基和形成时期,它在自然辩证法发展史上占有特殊地位,学者们对这一时期自然辩证法发展的重要史实、研究特点、历史地位和局限性等进行了分析和讨论。本文对这一研究状况进行了概括,以期更好地了解这段历史。
1956-1966年;自然辩证法;研究综述
在中国自然辩证法发展历程中,有一个历史时期较为特殊,即1956-1966年自然辩证法学科的奠基和形成时期。以1956年3月自然辩证法规划会议上《自然辩证法(数学和自然科学中的哲学问题)十二年(1956-1967)研究规划草案》(以下简称《规划草案》)的制订为契机,中国自然辩证法事业迎来了自其传入以来最活跃的一个时期,这种状态一直持续到“文化大革命”爆发,以1966年4月《自然辩证法研究通讯》停刊为标志。这一时期中国自然辩证法在学科定位、研究内容上以及研究范式上,都取得了重大进展,在中国自然辩证法发展史上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因为这一特殊性,学界对这一时期的一些重要史实、历史地位、研究特点以及经验教训等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和分析。本文试图通过梳理和总结学界对这一时期的中国自然辩证法事业的研究成果,以期对中国的自然辩证法发展进行理论定位,并为探索当代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的标准范式提供一些启示。
一、关于1956-1966年中国自然辩证法发展史实的记述
在一些关于自然辩证法发展史的著作中,学者们对中国自然辩证法发展史中的许多重要事件进行了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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