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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破解优抚对象“医疗难”

2011-08-15李国明

中国民政 2011年2期

李国明

牟定县破解优抚对象“医疗难”

李国明

云南省牟定县现有优抚对象有1250人。长期以来,该县把贯彻落实优抚政策作为解决民生、改善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民政重点工作,找准工作突破口,努力破解优抚对象“就医难”问题,建立并进一步完善了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使全县优抚对象医疗问题走上了规范化轨道,有效维护了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

一是从无到有,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问题得解决。2002年,该县民政局通过争取县委、县政府支持,每年由县财政预算20万元,建立了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制度,对其医疗费用实行实报实销,切实解决了“治病难”的老问题。

二是因势利导,1—10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办法正式建立。随着残疾军人年老体弱多病,住院频率增高,医患矛盾十分突出。鉴于此,该县于2008年10月制定了出台了《牟定县1—10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办法(试行)》,把1~6级残疾军人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无工作单位和在乡的7~10级残疾军人分别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三是统筹兼顾,全县优抚对象如数纳入医疗保障。2009年5月,结合省州相关要求和第二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开展,该县制定出台了《牟定县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把全县享受定期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统一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一由县民政局办理参保手续,享受医疗保险相关待遇,参保率达到了100%。

四是分门别类,建立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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