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昌市深化殡葬改革 推进公益性殡葬事业科学发展
2011-08-15聂新喜何敏锋
中国民政 2011年2期
聂新喜 何敏锋
瑞昌市深化殡葬改革 推进公益性殡葬事业科学发展
聂新喜 何敏锋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江西省瑞昌市民政局联合公安、城建、林业等相关部门,经过几年的努力,实现了连续五年亡故人员火化率高达100%;自全市首座骨灰堂建成以来,现已开工建设82个农村公益性墓地。
迎难而上,破解难题。2001年瑞昌市开始酝酿全面推进殡葬改革工作,2004年5月1日正式实施“零点行动”,实行城乡一体化,辖区内亡故人员全部火化制度。要求每一个大型厂矿、新农村建设点必须新建一个骨灰堂,使原本年平均火化遗体仅120具,上升到连续六年实现了四个100%:城乡亡故人员火化率100%、全市农民亡故火化100%、民政对象100%三免、全面启动殡改配套工程骨灰堂(公墓)建设。
政府主导,奖励推动。为全面推进骨灰堂建设深化殡葬改革,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一是把目标任务下达各乡镇,列入年度考评内容。二是四套班子领导挂乡、部门包村。三是殡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齐抓共管,并组成以退伍军人为主体的殡葬执法队。四是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我市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规定自2009年起,三年内市财政对村落建设骨灰堂(公墓性墓地)实行奖励,扶持和引导殡葬工作健康发展。如对按规划要求建公墓的给予3000元的奖励;对自愿建骨灰堂的村民组同样享受10000元的奖励,建公墓的奖励3000元;对多个自然村合建一个骨灰堂,每增加一个自然村,增加奖励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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