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展与深化:《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日趋完善
2011-08-15孙孝建
中国民政 2011年2期
关键词:农村
⊙ 孙孝建
拓展与深化:《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日趋完善
⊙ 孙孝建
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并于当日公布施行。这是我国农村基层民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熟悉掌握和认真贯彻修订后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对于进一步维护新形势下亿万村民的合法权益,推进村民自治深入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自1987年11月诞生以来,经历了试行(10年多)、1998年11月修订施行(12年)、这次重新修订施行的路程。它的诞生,顺应了我国农村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的要求;它的试行和施行,激发了广大农民群众参与农村建设的极大热情,促进了农村的经济发展、民主水平的提升和社会的和谐进步。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开展农村工作,推进农村发展,研究“三农”问题,很有必要对这次修订后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进行认真的了解、熟悉和把握,积极引导和切实保障村民自治活动的扎实开展,以切实把新农村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更好地落到实处。
这次新修订通过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与修订前的相比,时代性更强,章条更直观,条理更清晰,内容更完善,指导性更强。修订前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总共只有30条3100多字,很多法律条文比较“宏观”,在实践中不易把握运用,同时整个法律条文没有分出“章”目,只以“条”文列出,查找和使用起来不够直观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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